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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慢性胆囊炎住院行手术治疗,患者术后因感染并发症死亡

发布者:梁波律师|时间:2021年09月16日|分类:人身损害 |820人看过

一、患方陈述

2018827日患者范某某办理住院手续,其病情经该院诊断为:1、慢性胆囊炎,2、胆管结石,3、胆囊肠吻合术后,4、原发性高血压,52型糖尿病。2018830日,该院为患者范某某实施:胆囊切除、肝外胆管探查、T管引流、胆道镜探查、取石及肠粘连松解术手术。

术后院方让患者家属于201893日草草办理出院手续。201898日家属发现患者伤口有血渗出,2018910日到该院换药,当时医院已经发现伤口感染,但只给患者清理了伤口未做进一步治疗,就让患者回家维续修养。

2018911日,患者上腹部突然疼痛难忍,到医院就诊,经该院诊断为:多脏器功能衰竭(呼吸、循环、肾),感染性休克,脓毒血症,急性肾功能衰竭,电解质紊乱,高血钾症,低钠血症,代谢性中毒,胆囊切除、T管引流术后肝功能不全,2型糖尿病,高血压3级入住该院重症监护室,2018922日因抢救无效死亡。

二、患方观点

患者家属认为该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以下过错:术前检查显示患者的凝血功能、肝功能等都存在明显的问题。院方在没有慎重考虑这些问题的情况下,匆匆给病人实施手术。术后三天为了给其他病人腾床位,让病人家属办理出院手续,最后导致病人术后感染,引发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被告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死者家属多次找院方协商均遭拒绝。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845524元。

三、医方观点

患者范某某830日行胆囊切除术等手术,93日好转出院。911日,患者入住我院急诊,因病情严重急转至ICU治疗,医院于912日下午拟行开腹探查术,家属拒绝手术,之后患者病情逐渐恶化,最终于922日死亡。现我方发表以下意见:

患者死亡后未进行尸检,影响对确切死亡原因的判定。患者自身基础疾病较多,如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这些疾病均有可能导致全身脏器发生一定程度的病变。在患者二次住院后,院方于912日下午拟行开腹探查术,患者家属在签署《手术同意书》后拒绝手术,贻误最佳治疗时机,患者因身体状况持续恶化最终导致死亡,患者家属应承担全部责任。

鉴定意见书陈述术前准备及告知方面存在不足,具体为术前缺乏原肠吻合处的讨论意见,该记录并非病历的必须项。医生依术中情况决定手术方式并无不妥。手术后观察时间是由患者的病情决定的。患者病历的病程记录部分写明患者在出院当天医生在对患者实施检查后,确认术后恢复良好才让患者出院。院方对患者的诊疗经过,符合诊疗常规规范,尽到了与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不存在任何过错。

四、庭审意见

根据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原因力程度介于次要-同等因果关系程度范围),本院认定被告应当承担原告方合理损失的40%的赔偿责任为宜。以上六项赔偿金额合计845224元。由被告附属医院按照40%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40%比例的赔偿数额为338088元。

五、法院判决

被告x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赔偿原告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司法鉴定费共计338088元。

【声明】司法裁判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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