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云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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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不再承担连带责任

发布者:王云涛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交通事故 |860人看过

2012年10月,刘某借用李某车辆,将一老太太撞伤,交警认定由刘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刘某为老太太支付了部分医药费,后因老太太家属频繁要求转院、过度治疗,刘某不再为其支付医药费。老太太委托律师将刘某及车主李某一起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连带承担医药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近十万元。本律师作为刘某、李某代理人,开庭时提出李某并非此次事故责任人,其将车辆借予有驾驶资格的刘某并无过错,根据新颁布的《侵权责任法》规定,李某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后法院经审理,支持了我方主张,仅判令刘某单独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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