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们需求的提高,人们对美的追求也越来越高,催生了美容整形业的迅速膨胀。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利润可观,加之监管缺位等原因,导致目前美容整形行业鱼龙混杂,特别是有些非法医疗美容机构,打着进口药品、新技术、洋博士或专家等旗号进行虚假宣传,一些爱美者受广告宣传的影响,且自身辨识力低,从而选择了私人美容院、私营整形医院。由于存在着非法行医、非法制售或走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不到位等诸多因素,近年来,医疗美容纠纷大量涌现。
那么,整形美容纠纷是否属于医疗纠纷呢?2002年5月1日,施行的《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对医疗美容进行了规范。该办法规定,美容医疗机构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须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证书》。因此,由整形美容引发的纠纷属医疗纠纷。
整形美容引发的医疗纠纷不同于其他医疗纠纷。首先,该类案件涉及金额不大,少者几千元,多者几万元;其次,损害后果不易界定,受害者虽达不到预期效果,出现瑕疵,或整容失败,但损害程度大部分不能构成伤残。因此,诉讼时间长、成本高,又因构不成伤残,最后赔偿的数额不会太高。
更重要的是,大多数美容整形案件还存在着取证难的问题,因有些非正规的美容机构没有病历、手术记录、处方等,而受害者仅仅有的只是医疗费收据或转款凭证,还有些受害者几乎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其在美容机构医疗美容的事实,因此,医疗美容机构执业的不规范,使受害者维权难度增加,导致受害者诉讼风险加大。对于大多数医疗美容纠纷的案子,一般建议受害者和美容机构协商解决。
目前,法院对该类案件的审理没有统一的审判规则,有的法院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审理,有的按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处理,因此,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有关医疗美容整形案件的司法鉴定标准和审判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