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卢晓燕律师代理的医疗纠纷典型案例排行榜来了!
1、医疗纠纷案例‖重磅!!甲状腺术后死亡,医院赔偿190万!为什么能定主要责任?
案号:(2022)京0108民初24536号
主办律师:卢晓燕
责任比例:主要责任,按75%比例判决
赔偿数额:190万余元
上榜理由:本案患者因体检发现甲状腺结节入北京某三甲医院住院治疗,术后出现持续憋气、呼吸困难,并逐渐加重,但被告未及时处理,导致患者呼吸心跳骤停,一月后死亡。在原告律师的积极争取下,鉴定机构认定被告为主要责任,赔偿190万余元。
2、医疗纠纷案例‖又是丙泊酚惹的祸!患者成植物人,医院承担主要责任赔偿149万元!(非京标准)
案号:(2023)鲁0982民初3964号
主办律师:卢晓燕
责任比例:主要责任,按80%比例判决,支持10年护理依赖
赔偿数额:149万余元(非京标准)
上榜理由:本案患者因锁骨骨折入院手术治疗,手术快结束时追加大剂量丙泊酚,导致患者出现呼吸心跳骤停,成植物人。鉴定机构采纳了代理律师的观点,评定为主要责任,在律师的积极争取下,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承担80%的责任,支持10年护理依赖,赔偿149万余元(非京标准)。
3、医疗纠纷案例‖重磅!!小小的腭裂手术导致孩子植物人!医院主要责任赔偿118万元!
案号:(2023)冀0903民初3545号
(2024)冀09民终491号
主办律师:卢晓燕
责任比例:主要责任,按80%比例判决,支持全额医疗费
赔偿数额:118万余元
上榜理由:本案患儿因腭裂入院手术治疗,手术结束后从复苏室抱回病房过程中,患儿母亲发现孩子无意识、口唇发青,紧急呼叫医护人员,但20分钟后才给予气管插管,导致患儿颅脑缺血缺氧时间过长成植物人。鉴定机构采纳了代理律师的观点,评定为主要责任。最终法院按照80%的责任比例判决,并采纳了原告律师关于全部医疗费的主张,判决医院赔偿118万余元。
4、医疗纠纷案例‖羊水栓塞致产妇死亡,医院同等责任赔偿96万(非京标准)!
案号:(2024)鲁1602民初3352号
主办律师:卢晓燕
责任比例:同等责任,按55%比例判决
赔偿数额:96万余元
上榜理由:本案患者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寒战、畏寒等羊水栓塞的前兆症状,分娩过程中,出现胎儿宫内窘迫,分娩后患者出现心率快、血压低、呕吐、阴道大量流血等症状,被告均未予重视,未及时给予抢救,导致患者突然呼吸心跳骤停死亡。尸检报告示:因羊水栓塞致过敏性休克、呼吸循环衰竭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律师分析认为被告存在未积极救治、错过最佳治疗时机等过错,最终鉴定机构采纳了律师的观点,认定被告为同等责任,法院判决医院承担55%的责任,赔偿96万元。
5、医疗纠纷案例‖心脏搭桥术后银夹脱落大出血死亡,医院同等责任赔偿95万!
案号:(2023)京0105民初72317号
主办律师:卢晓燕
责任比例:同等责任,按50%比例判决
赔偿数额:95万余元
上榜理由:本案患者因冠心病入院治疗,行冠脉旁路移植术,术后突然大量出血,开胸探查发现银夹脱落。鉴定机构参考代理律师的观点,认定银夹脱落与手术操作相关,评定为同等责任,法院判决医院承担50%的责任,一次性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95万余元。
6、医疗纠纷案例‖胎儿宫内窒息,还不赶紧剖宫产,两医院赔偿79万!
案号:(2022)京0105民初39301号
主办律师:卢晓燕
责任比例:A医院B医院均承担轻微-次要责任,分别按20%比例判决
赔偿数额:79万余元
上榜理由:本案原告因生产入A医院,在分娩过程中多次出现胎心变异减速,A医院没有建议剖宫产,导致胎儿宫内窘迫,出生时立即给予气管插管,转到B医院后气管插管不当,导致气胸,愈后极差,出院后立即死亡。鉴定机构采纳了原告律师的观点,评定两医院分别承担轻微-次要责任,法院按两医院分别承担20%责任判决,共赔偿79万元。
7、医疗纠纷案例‖去诊所输液过敏性休克转院后死亡,两被告各承担次要责任,共赔偿72万元(非京标准)!
案号:(2022)辽0283民初1778号
(2024)辽02民终47号
主办律师:卢晓燕
责任比例:A诊所、B医院均承担次要责任,分别按30%比例判决
赔偿数额:72万余元
上榜理由:本案患者因嗓子疼入A诊所输液,在输液过程中出现急性过敏,紧急转往B医院抢救,但抢救无效死亡。本案鉴定机构采纳了患方律师的全部观点,认定两家医院均存在次要责任,法院判决二医院一次性赔偿72万元(非京标准)。
8、医疗纠纷案例‖腰椎术后二便功能障碍构成五级伤残,医院承担同等-主要责任赔偿75万元(非京标准)!
案号:(2023)鲁1602民初5777号
主办律师:卢晓燕
责任比例:同等-主要责任,按65%比例判决
赔偿数额:75万余元
上榜理由:本案原告为腰椎间盘突出,手术后出现肢体感觉运动障碍及二便障碍,考虑与手术操作有关,最终鉴定机构评定被告存在同等-主要责任,法院按65%的比例判决被告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75万元!
9、医疗纠纷案例‖警惕!维生素K1用药不当也能致死?医院承担次要责任,赔偿66万余元
案号:(2024)京0101民初19901号
主办律师:卢晓燕
责任比例:次要责任,按30%比例判决
赔偿数额:66万余元
上榜理由:本案患者脾动脉分支栓塞术后给予维生素K1入壶,但给药速度过快,导致患者5分钟后突然出现呼之不应,喘憋、呼吸困难、心率下降,经抢救成植物人,最终不幸离世。经鉴定被告承担次要责任,法院按30%比例判决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66万元。
10、医疗纠纷案例‖胆管良性手术致住院11次、经7家医院、5次大手术!医院承担65%责任赔偿60万元!
案号:(2023)鲁1602民初6963号
主办律师:卢晓燕
责任比例:同等-主要责任,按65%比例判决
赔偿数额:60万余元
上榜理由:本案原告因胆囊结石手术,术后出现胆肠吻合口狭窄、吻合口瘘、肠瘘、胃十二指肠动脉损伤出血、肺栓塞等严重后果,鉴定机构采纳了代理律师的陈述意见,评定医院存在同等-主要责任,法院判决被告赔偿60余万元。
11、医疗纠纷案例‖两医院作为共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赔偿43万,为什么没有分别做过错鉴定呢?
案号:(2022)京0106民初21753号
(2023)京02民终18910号
主办律师:卢晓燕
责任比例:A、B医院共同承担轻微-次要责任,调解结案
上榜理由:本案中,因两家医院是合作关系,对患儿的诊疗行为属于同一诊疗行为,故两医院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共同赔偿原告43万元。
12、医疗纠纷案例‖75岁老人急性心梗还没恢复,又放了脑血管支架,医院次要至同等责任赔偿38万元!
案号:(2023)鲁0104民初7536号
主办律师:卢晓燕
责任比例:次要-同等责任,按40%比例判决
赔偿数额:38万余元
上榜理由:本案患者因脑梗入院,入院前曾因急性心梗手术治疗,属于脑梗手术的相对禁忌症,被告直接给予脑梗手术,导致患者成植物人,鉴定机构评定被告承担次要-同等责任,法院结合鉴定意见,判决被告的过错比例为40%,一次性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护理依赖(5年)、残疾赔偿金(75周岁,赔偿年限5年)、护理用品、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38余万元。
13、医疗纠纷案例‖引产致子宫破裂、肠破裂,医院负同等~主要责任赔偿28万!
案号:(2024)鲁1602民初30号
主办律师:卢晓燕
责任比例:同等~主要责任,按65%比例判决
赔偿数额:28万余元(非京标准)
上榜理由:本案原告为流产入院手术,但被告手术操作不当,导致原告子宫裂伤、肠裂伤,不得不行子宫裂伤修补术+直肠远端封闭近端造瘘术和结肠造口还纳术。鉴定机构评定被告为同等-主要责任,法院判决被告的过错比例为65%,一次性赔偿原告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28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