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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案例‖宫外孕误诊致输卵管切除,医院主要责任赔偿30万!

2023年11月30日 | 发布者:卢晓燕 | 点击:1348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医疗纠纷案例‖宫外孕误诊致输卵管切除,医院主要责任赔偿30万!【基本案情】9月2日,患者李某某因停经38天,计划外怀孕,要求流产入XX医院就诊,彩超示:宫腔内探及大小约1.2×0.4×0.6cm的无回...

律师观点分析

医疗纠纷案例宫外孕误诊致输卵管切除,医院主要责任赔偿30

【基本案情】

9月2日,患者李某某因停经38天,计划外怀孕,要求流产入XX医院就诊,彩超示:宫腔内探及大小约1.2×0.4×0.6cm的无回声,未见胚胎组织及原始心管搏动(建议结合血HCG)。诊断为:早孕。给予药物流产。

患者口服药物后,9月4日及9月5日流血增多,后持续有阴道流血。9月15日,患者再入被告医院就诊,行彩超示:流产术后:宫腔下段内探及异常回声,范围约1.3×0.5cm。双附件区未见明显异常。诊断为:药物流产术后。嘱继续服药观察,1周后复查。

9月18日12:02,患者出现下腹剧烈疼痛,伴少量阴道流血,立即前往外院救治,查HCG:1520.5mIU/mL↑,CT示:腹、盆腔积液。超声:左侧附件区混合回声,异位妊娠破裂可能,盆腹腔积液。诊断为:左侧输卵管壶腹部妊娠破裂出血。当日,在腰硬联合麻醉下行开腹探查术+左侧输卵管切除术+盆腔粘连松解术。9月23日,患者出院。

【律师分析】

1、患者首次就诊,仅行子宫彩超检查且宫腔内未见孕囊,未行输卵管、卵巢及周围腹盆腔彩超及hCG测定,在未排除异位妊娠的情况下,盲目给予药物流产,存在明显低级过错

2、在患者持续、大量阴道流血再次入医方复查时,医方仍未予高度重视,在彩超示宫内仍未见孕囊及胚胎组织、且未排出的情况下,双附件彩超检查不审慎,也未行hCG测定,反而让患者继续服药观察,延误治疗,导致患者大出血、左侧输卵管切除之损害后果

【鉴定意见】

医方对患诊疗过程中,第一次接诊时患者超声检查不能明确诊断宫内妊娠,超声科和产科未能进一步检查和鉴别诊断,给予患者药物流产方案缺乏明确的适应证;医院给予患者口服复方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终止妊娠,未见要求患者须来院观察或明确告知将阴道排出组织物送医院核查;第二次接诊时鉴于患者药物流产后是否已排出胚囊不详,医院未能进一步检查或建议上一级医院诊治。

综上,医方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致患者丧失可能接受保守治疗异位妊娠的机会,增加了患者发生严重出血的风险,与患者的损害后果具有一定因果关系建议原因力为主要原因

左侧输卵管切除术后评定为九级伤残,其误工期评定60~90日,护理期评定45~60日,护理人数1人。

法院调解】

法院按鉴定意见主要责任80%比例判决,医院一次性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30万元(非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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