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医案说法‖小小针灸不容忽视!腹部针灸致死亡,医院赔偿60万
【基本案情】
2月3日,患者在外院诊断为肠梗阻,行腹腔镜探查术+肠粘连分解术,后诊断为系统性红斑狼疮,转入被告医院1住院治疗,诊断为:1、系统性红斑狼疮 狼疮性胃肠道损害、狼疮性脑病?狼疮性血液系统损害、视网膜血管炎;2、代谢性酸中毒合并呼吸性碱中毒等。给予激素及气管插管呼吸机治疗等治疗,病情逐渐趋于平稳。
3月3日至3月20日,医嘱每日给予面部及腹部针灸治疗。3月20日16:30给予针灸治疗,包括腹部针灸,拔针后,患者述腹部针灸处疼痛难忍,彩超提示左侧腹肿物处皮下组织层局部减低区——组织间渗血?外科会诊,查看患者左上腹可见直径约4cm肿物,压痛,考虑不除外肌间血肿,嘱观察,给予止痛治疗。
3月21日3:22,患者仍有腹痛剧烈,休克症状,给予输血、补液、升压、气管插管等治疗。血红蛋白低至41g/L。补充诊断:失血性休克,给予激素冲击治疗。
患者病情进一步恶化,于3月23日,带气管插管转入被告医院2,行腹部增强CT及CTA示:左侧腹壁血肿,左侧腹壁下动脉破裂。行血管造影+介入治疗术。术后行血管超声示:右侧股静脉血栓形成,应用阿加曲班及华法林抗凝。
4月18日患者突发意识不清,呼之不应,头颅CT示:脑出血、脑疝形成。查APTT 52.6s,INR 3.58。4月19日,患者死亡。
【律师分析】
1、医院1在针灸时操作不当,扎破左侧腹壁下动脉,导致动脉破裂出血致失血性休克;
2、医院1在明知患者每日腹部针灸、存在腹壁血肿、腹痛腹胀、血红蛋白明显下降、大便常规无明显变化的情况下,未进一步行腹部CT、血管造影或腹腔穿刺等检查明确病因,仅主观臆断认为原发病导致肠道内及腹腔弥漫渗血,无事实依据,也不符合临床思维,过错低级、明显;
3、医院2下肢静脉血栓抗凝治疗不当,在应用阿加曲班的同时,加用大剂量华法林,其抗凝治疗用药过量,导致颅内出血死亡。
【鉴定意见】
1、医院1在鉴定人出现腹壁血肿后有可能导致较大量出血的警惕性不足,除3月21日腹壁复查一次B超后,直至3月23日出院时未再次复查超声,亦无腹壁观察记录;同时在发现腹壁组织出血后,也未尝试给予腹带等加压包扎压迫止血。医方存在过错,与被鉴定人死亡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为轻微至次要之间。
2、医院2住院治疗期间行抗凝治疗,华法林个体敏感程度差异较大,精确控制目标值有一定困难。虽然被鉴定人发生脑出血时凝血检查各项指标处于最高时段,不能除外医方抗凝治疗具有诱发因素或促进因素导致/加重脑出血的可能,但上述诱发或促进因素非医方过错,属治疗难以完全避免的并发症。因此,医方无明显过错,其诊疗行为与被鉴定人死亡之间无因果关系。
【法院调解】
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医院1一次性赔偿原告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