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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议:婚姻中钱和爱是否能兼得-如何保护婚姻财产

发布者:天穗离婚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17年10月24日|分类:婚姻家庭 |479人看过

  前不久,一篇关于呼吁门当户对,什么条件配什么样的配偶观点的帖子在网络中被网民热烈讨论。其争论点主要关于在择偶问题上“爱和钱是否可兼得”争论不休。许多网民表示,这个每年都会出现的争论终于在2017年底爆发了。


  据了解,目前的“85后”、“90后”认为“门当户对”这似乎是个老旧的观念,然而在现代社会的今天不少人仍然认为它有着现实的意义。


  文章中列举的“好男人”也备受争议


  正方:门当户对,才可两者兼得


  正方认为,钱可以少,但爱必须要有,也要门当户对。不同阶层的人在一起终究不会幸福的。他们认为,老人们所说的“门当户对”很有道理,只图钱的感情或者只图爱的感情注定是要以悲剧收场的。一位网友在网络中留言表示,婚姻是两个家庭的结合。只有同等出身的人在日后生活中才有共同话语,不应该找一个与自己出身不同等的伴侣。她还举例说,一位女性朋友,一个26岁的城市女孩,家中背景良好,但结婚时却嫁给了家在农村的小伙子。结果,“只生一个好”和“多子多福”的观念在婚后激烈的碰撞,结果导致了离婚。


  为此,只有两个人和两个家庭都能够和谐统一是两个人能够走到一起的基本条件。


  反方:“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同样可以幸福


  许多网友也认为,婚姻就是交换。从古至今,真正的真爱夫妻凤毛麟角,多半都是由于双方对各自都具备有利条件才能在一起。因此,“爱”和“钱”两者拥有一样就已算是“人生赢家”。他们非常信奉类似于“要么给我爱,要么给我钱,要么给我滚”的言论。


  据一位匿名网友表示,她大学同学成为了她现在的老公,两家的经济悬殊较大,但这并未影响到两家的关系和他们夫妻的感情。究其原因,是因为她家并未嫌弃男方家穷,而她婆婆家也没有因为她家的富有而有被“占便宜”的心理,两家人其乐融融。


  俗话说: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


  两个人相遇都是前世修来的缘分,


  何况能做结发夫妻


  门当户对在现代的意义更加深远,以前说的是社会地位,现在除了物质上的匹配,更多的是精神世界上的连接和匹配,但追求效率是现代人的特征,所以第一印象基本还是看物质层面上的认同。


  若是结婚了,除了基本工资是共同财产,还有哪些呢?


  住房公积金


  在离婚案件中具体处理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问题时,应严格区分款项取得于婚前或婚后,离婚时分割的只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在具体操作上,可以先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总额再分割。因当事人离婚并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故应经过折抵后,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住房补贴的差额给对方予以补偿。


  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


  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买断工龄款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中有关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的规定处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取得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


  夫妻一方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具有财产权的性质,可带来财产性的收益,根据租赁关系的法律特征,应认定为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共同所有财产的其他形式,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审判时,可从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方便管理的原则进行处理。


  一方在体育竞赛中所获奖牌、奖金


  一方在体育竞赛中获得的奖牌、奖金,是对其获得的优异成绩的奖励,是运动员个人的荣誉象征,具有特定的人身性质,应视为是个人所有的财产。


  指定受益人为夫妻一方的保险利益


  依照《保险法》第21条第3款、第60条第1款、第63条的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依照上述规定和我国《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保险利益主要表现为保险金,保险利益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


  一方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以该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取得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判断标准,而不应以该知识产权权利本身的取得的时间为判断依据。夫妻离婚时只能对现有财产进行分割,对没有实现其价值的财产性收益不能估价予以分割,智力成果只有转化为具体的有形财产后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对其配偶在共同生活中付出的劳动,可从其他财产中给予适当补偿、照顾。


  个人所有房屋的婚后收益


  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房屋,离婚时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的替代物”,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其自然增值也属于个人财产;一方个人所有的房屋婚后用于出租,其租金收入属于经营性收入,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门不当户不对


  那又如何


  也不能阻止我们的爱


  大不了做个婚前财产公证嘛


  那我应该如何保护我们的婚前财产呢?


  婚前购买房产,如何置办零风险?


  婚前累积存款,如何隔离零风险?


  婚前赠与彩礼,如何给付零风险?


  王幼柏团队陈鉴豪律师tips:


  一是在婚前另行开立银行账户,专用于存储婚前累积的存款;


  二是该新设立的账户在婚后不能有任何进账行为;


  三是在使用该账户进行交易时,一律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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