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穗离婚律师团队律师

  • 执业资质:1440120**********

  • 执业机构: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劳动纠纷房产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陈某斌、陈某炜、王某中故意伤害罪二审刑事判决书

发布者:天穗离婚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17年05月18日|分类:暴力犯罪 |94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关于上诉人陈某炜及其辩护人所提陈某炜未殴打过死者的上诉理由及辩解意见,经查,监控录像显示在死者在跑过烧烤摊、受伤倒地后直至各被告人离开现场过程中,陈某炜与陈某斌、陈某彬、王某中围住了死者,但其确未动手殴打;陈某彬、王某中均供述称陈某炜参与围着死者,但具体陈某炜有没有打没看到;陈某斌在侦查阶段的供述称在被害人受伤倒地后陈某炜也打了被害人手、脚、腿等部位一两棍,但该供述情况与监控录像显示的情况不符;陈某炜供述称其和王某中与另一名被害人打斗,后亦持棍与他人共同追赶死者至烧烤档,但并没有殴打死者。因此,根据现有证据可以认定陈某炜参与了本次打斗,但不能认定其殴打了死者。关于上诉人陈某炜及其辩护人所提陈某炜系从犯应从轻处罚的上诉理由及辩解意见,经查,原判已认定陈某炜系从犯,且已酌情从轻处罚。关于上诉人陈某炜及其辩护人所提其有自首情节并应从轻处罚的上诉理由及辩解意见,经查,陈某炜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参与本次打斗的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综上,上诉人陈某炜及其辩护人所提其未殴打死者、构成自首故可从轻处罚的意见成立,本院予以采纳,其余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不能成立。

  关于上诉人陈某炜及其辩护人所提陈某炜未殴打过死者的上诉理由及辩解意见,经查,监控录像显示在死者在跑过烧烤摊、受伤倒地后直至各被告人离开现场过程中,陈某炜与陈某斌、陈某彬、王某中围住了死者,但其确未动手殴打;陈某彬、王某中均供述称陈某炜参与围着死者,但具体陈某炜有没有打没看到;陈某斌在侦查阶段的供述称在被害人受伤倒地后陈某炜也打了被害人手、脚、腿等部位一两棍,但该供述情况与监控录像显示的情况不符;陈某炜供述称其和王某中与另一名被害人打斗,后亦持棍与他人共同追赶死者至烧烤档,但并没有殴打死者。因此,根据现有证据可以认定陈某炜参与了本次打斗,但不能认定其殴打了死者。关于上诉人陈某炜及其辩护人所提陈某炜系从犯应从轻处罚的上诉理由及辩解意见,经查,原判已认定陈某炜系从犯,且已酌情从轻处罚。关于上诉人陈某炜及其辩护人所提其有自首情节并应从轻处罚的上诉理由及辩解意见,经查,陈某炜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参与本次打斗的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综上,上诉人陈某炜及其辩护人所提其未殴打死者、构成自首故可从轻处罚的意见成立,本院予以采纳,其余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不能成立。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