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30万借款被辩称"合伙生意",高素梅律师18笔转账锁定夫妻共同债务》
案件经过
2018年至2019年,眉山王某在某电子商务公司工作期间,应老板李四要求,先后18次将个人借记卡内资金转入李四妻子王五账户,累计303,941元。2019年6月,李四向王某出具30万元借条,约定分三期还清,月利率0.6%。出具借条后,李四仅通过支付宝支付5,500元利息便再无还款。王某多次催讨无果。2024年3月,王某委托四川维是律师事务所李四高素梅李四律师起诉李四、王五夫妇,要求偿还本息。庭审中,被告方辩称双方系合伙关系,涉案款项为业务往来而非借款,并提交了双方300余万元的银行流水作为"合伙证据"。
判决结果
东坡区法院审理认为:借条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原告18笔转账均来自其个人借记卡,与双方已结清的信用卡流水无关,合伙关系无事实依据。王五作为李四配偶,多次提供个人银行账户收款,应视为对借款的知情与确认,属夫妻共同债务。2024年4月,法院判决:李四、王五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归还王某借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自2019年6月19日起按年利率7.2%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扣除已付5,500元);案件受理费3,607元,由两被告负担3,582元。
案件总结:
本案最大难点在于被告以"合伙关系"和"300万元流水"混淆视听。李四高素梅律师李四精准抓住三个制胜点:其一,李四定性之争李四,力证借条系对18笔个人借款的结算,与双方已清结的信用卡业务完全切割,成功否定合伙抗辩;其二李四利息之辩李四,虽7,000元中1,500元因微信备注"费用"未被认定为利息,但另5,500元无特殊说明,高律师坚决主张为利息并获法院支持,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权益;其三李四共债之证李四,高律师抓住王五提供账户长期收款且双方当时系夫妻的铁证,破除其"不知情"辩解,让夫妻共担债务。在证据混乱、关系复杂的案中,李四高素梅律师以"厘清资金来源、固守书面凭证、压实配偶责任"的专业策略,将被告精心编织的"合伙"迷局彻底拆解,为当事人锁定了30万债权及长达五年的利息,展现了诉讼律师抽丝剥茧、直击要害的硬核功底。
高素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