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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作义律师
执业资质:1110120**********
执业机构:北京时开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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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董作义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公司法 |11643人看过
公司在以下三种情形下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北京劳动争议律师解答:一、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是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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