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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作义律师
执业资质:1110120**********
执业机构:北京时开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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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董作义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劳动纠纷 |12001人看过
网友咨询: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月工资有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应按双方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来确定;如双方对月工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来确定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并以确定的工资数额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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