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戴某某涉嫌抢劫数额特别巨大成功取保案
犯罪嫌疑人戴某某,受朋友邀约,利用自己的身份证向租车行租车后,将该车辆交给朋友使用。之后他人使用该车辆实施抢劫,涉案金额一千余万元。案发后,戴某某被刑事拘留。
罗桂勇律师接受戴某某家属委托后,及时前往看守所会见戴某某、与侦查机关多次联系沟通,在案件提交检察院审查批捕后,及时约见承办检察官,提出:戴某某不知晓本案发生的时间、地点;戴某某没有与任何人沟通过要实施抢劫行为,不具有抢劫的犯罪故意;戴某某更没有实施抢劫的行为,不符合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等辩护意见。
最终,承办检察官采纳了罗律师意见,对戴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该案最终没有再追究戴某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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