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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

发布者:罗桂勇律师|时间:2019年02月27日|分类:取保候审 |404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高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无罪释放案

      

       2014年4月的一天,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去案发地棋牌室准备打牌。去到后在旁边观看其他人“捞腌菜”过程中,庄家与闲家因“炸弹”翻倍的问题发生争执并产生殴打行为。高某某在发生斗殴过程中进行劝架并采取行动拉开殴打的人员。后高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

      罗桂勇律师在高某某被刑事拘留后接受委托,通过会见高某某详细了解情况,在案件审查批捕过程中,罗律师向承办检察官提出:高某某没有实施殴打行为,不具有故意伤害罪的客观行为;高某某没有参与“捞腌菜”的行为,与打牌的当事人之间没有任何利益关系,没有实施伤害的动机;案发地棋牌室相对狭窄,事发时人员超过十人以上,场面混乱,不排除当事人人员混淆的可能;案发时还有棋牌室老板在场可以证明高连苏没有实施故意伤害的行为等辩护意见。认为犯罪嫌疑人高某某不构成犯罪。

       最终,承办检察官采纳了罗律师意见,对高某某不予批准逮捕,并释放。


       (注):本案例系本人亲办案例,保证真实性。因网站系统问题,无法在《亲办案例》页面显示法律文书,各位浏览者可在本人《律师相册》页面查看该案例的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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