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白某某涉嫌聚众斗殴不起诉案
白某某等人与被害人乙方人员因琐事发生口角,后双方邀约打架。双方各有人员受伤(其中:被害人一方有一人死亡,白某某本人也有一定损害)。
罗桂勇律师介入后,提出:本案发生系被害人一方先动手,被害人具有过错;白某某没有邀约人员,不是本案的主犯;白某某虽然有动手,但被害人一方的损伤结果不是白某某直接造成,属于从犯等辩护意见。
最终检察院以白某某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对白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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