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背景
委托人张XX(女,1981 年 3 月 4 日出生)与第三人李XX(男,1978 年 9 月 23 日出生)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李XX与刘XX(女,1989 年 1 月 22 日出生)发展为情人关系。2023 年 6 月 9 日至 2024 年 1 月 23 日,李XX在张XX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微信多次向刘XX转账共计 138150 元,刘XX仅向李XX转回 4310 元。2024 年 2 月,双方因经济纠纷报警并达成协议,刘XX补偿李XX 10000 元,但张XX认为李XX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无效,遂委托苑XX律师提起诉讼。
一审代理过程
湖北XX的苑XX律师作为张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协助其向一审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确认李XX与刘XX的赠与行为无效,判令刘XX返还 142600 元及利息,并公开赔礼道歉。庭审中,苑XX律师围绕夫妻共同财产权属展开论证,指出李XX未经配偶同意擅自大额赠与婚外异性,既侵犯张XX财产权益,又违背公序良俗。针对刘XX提出的 “款项系茶吧消费打赏款” 的辩称,苑XX律师要求其提供证据,因刘XX无法举证,法院对该理由不予采信。一审法院最终判决赠与行为无效,刘XX返还 123840 元及利息,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代理过程
刘XX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主张实际转账金额应为 113520 元,还称一审程序违法,应追加茶吧为共同被告,同时辩称转款属于文艺消费而非赠与。苑XX律师代表张XX出庭应诉,对刘XX提交的视频截图和微信交易记录等证据逐一反驳,指出视频无法证明消费场景与本案关联性,微信记录在一审已核查,且李XX自认与刘XX为情人关系,转款行为超出日常生活需要。二审法院经审理,部分采纳刘XX提交的转账证据,将返还金额修正为 123560 元,但维持了赠与行为无效的判决结论。
案件结果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李XX与刘XX的赠与行为无效,刘XX向张XX返还 123560 元及利息(自 2024 年 7 月 23 日起按年利率 3.35% 计算),驳回张XX其他诉讼请求。在本案中,苑XX律师从一审的诉讼策略制定到二审的证据质证与法律辩论,始终围绕维护委托人夫妻共同财产权益展开,通过精准把握法律条文和庭审焦点,成功在二审中确保委托人核心权益得到法律支持,展现了专业的婚姻家庭案件代理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