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玉潮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土地纠纷房产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你一定要知道这些……

发布者:沈玉潮律师|时间:2018年04月25日|分类:拆迁安置 |238人看过


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你一定要知道这些……

导读:在前几日的微信推送《哪些拆迁补偿协议不能签,专业律师教你一眼辨别》中(详见5月15日的微信推送),小编总结了实践中常常出现问题的几种拆迁补偿协议,从阅读量和留言来看,大家对这个问题的关注度较高。鉴于上次主要是总结性的介绍,说得比较粗略,今天想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为例,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有关补偿安置协议的一些重要问题。

补偿协议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5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你需要知道这些……

根据该条的规定,一般而言补偿安置协议应至少具备以下几项内容:

(1)首先,补偿协议应该对补偿方式进行约定,明确是货币补偿还是产权置换;

(2)如果选择货币补偿的,应该明确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3)如果选择产权调换的,应该明确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面积,被征收房屋与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结算等内容;

(4)对停业停产损失、搬迁费、搬迁期限、临时安置费或周转用房等内容进行约定;

(5)对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作出约定。

签订补偿协议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签订协议的主体应是房屋征收部门

按照《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应该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除此之外被征收人与其他主体签订的协议均属违法。

因此,被征收人在签订补偿协议的过程中务必要明确另一方主体的身份,只能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避免陷入房屋已经被拆,而签订的补偿协议却系违法的困局。

(2)补偿协议的形式应合法

补偿安置协议的形式合法要求协议必须是书面的,且多数情况是统一的制式合同。在此要再次强调,对于被征收人而言,补偿协议越明确越好,避免征收方事后推脱。

因此被征收人一定要和房屋征收部门针对补偿相关问题进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列入协议条款中,千万不可轻信征收人的口头承诺,在没有签订书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就允许对方进行房屋拆迁工作。

在签订补偿协议的过程中,被征收人要注意书写格式规范,尤其是涉及到数字、年月的填写时,注意格式规范,以防对方事后私自篡改。

此外,协议中不要留有太大的空白,防止对方事后填充对其不利的条款或内容。

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你需要知道这些……

(3)保证协议内容明确、具体

对于被征收人来说,补偿协议越详细、条文越明确越有利。如果协议对补偿方式、补偿金额、支付期限等内容约定不清,政府很可能会一再推脱,导致被征收人得不到合理补偿,也增加了维权难度。

反之,如果协议能够对补偿安置事项约定得十分清楚,同时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赔偿数额,征收方也会有一定压力。即便后期需要走法律维权的道路,清晰明确的协议也能作为有利证据,对于被征收人而言,清晰明确的协议条款就是对自己权益的保护。

因此,在签订补偿协议的过程中,被征收人一定要就补偿安置的细节问题与房屋征收部门进行协商,并将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清晰地列入条款中。

(4)签订补偿协议后应至少保留一份协议原件

一般而言,补偿协议签订后,双方应分别持有一份或几分协议原件。

实践中征收人却常常以协议要经过审批为由拿走已经签字和按手印的协议,而只留给被证收人一份复印件。在这种情况下,被征收人手中没有协议原件,房屋征收部门拿走原件后如果擅自对协议进行修改,如减少补偿数额,篡改违约金额,即使被征收人走法律途径,也没有补偿协议原件可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导致维权困难。

因此,被征收人一定要切记协议要当面签订、双方同时签字盖章、相互交换留底,规避不必要的风险。

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你需要知道这些……

结语:在具体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被征收人面对的往往是经验十分丰富的征收人员,加之其有政府这一层身份背景,被征收人往往处于不利的境地。对此,我们的建议是:被征收人要敢于表达自己的想法,面对不合理的补偿协议拒绝签字,对补偿内容积极和房屋征收部门进行协商;必要时聘请专业的法律人士来协助自己维权,争取合理补偿。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