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玉潮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土地纠纷房产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沈玉潮律师:要签补偿协议,六个建议保你不吃亏!

发布者:沈玉潮律师|时间:2018年02月01日|分类:拆迁安置 |406人看过

沈玉潮律师:要签补偿协议,六个建议保你不吃亏!

第一:弄清楚和你签协议的是谁!

根据法律规定,补偿安置协议应该由征收方与被征收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协议签订之后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要依法履行协议中确定的义务。

之所以强调协议主体的身份,是因为如果协议对方不是征收方,那么签订的协议就是不合法的,被征收人极有可能会面临补偿安置事项无法履行的风险。实践中,像村委会、街道办等单位,一般是无权和被征收人签补偿协议的,即使签了协议,也是无效的。

因此,在签订协议之前,被征收人一定要核实对方身份,补偿协议中应该要有征收方的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等信息,补偿协议务必加盖征收部门的公章。

第二:检查协议内容是否完整!

补偿协议的主体部分是有关补偿安置的具体事项,这也是被征收人最关心的部分。因此,对这部分内容,被征收人一定要仔细审查。如果协议是由征收方事先拟定好的,被征收人就要更加注意了。

一般而言,补偿协议中的补偿安置事项应该包括以下几点:

(1)确定补偿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这是法律赋予被征收人的权利,意味着被征收人是有选择权的,征收方不能强迫被征收人选择某一种补偿方式。各位被征收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作出最适合自己的选择!关于两种补偿方式的利与弊,小编也曾具体分析过,感兴趣的读者可以检索历史消息自行阅读,在此不再赘述。

(2)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偿协议应该明确货币补偿金额、货币支付期限。

(3)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补偿协议应该明确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面积,被征收房屋与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结算数额、结算方式和期限。

(4)此外,补偿协议还应对停业停产损失、搬迁费、搬迁期限、临时安置费或周转用房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三:检查协议条款的表述是否明确!

在保证协议内容完备的情况下,还要注意条款的表述。实践中,很多的补偿协议都是由征收方事先拟好的,条款表述是否有玩文字游戏,是否存在说的模糊不清的情况等等,这些同样十分重要,需要被征收人在签字之前仔细审查。

例如在说到补偿金额时,既不明确具体数字,也不明确计算方法,只说“合理补偿”、“公平补偿”之类的话,这种条款属于极度模糊的表达,遇到这种补偿协议,被征收人绝对不能签字!而是应和征收方进一步协商,对协议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如果征收方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就拒绝进行协商和修改,只能说明其中一定存在猫腻,被征收人务必保持警惕!

第四:注意协议中的书写问题!

此外,在签订补偿协议的过程中,被征收人还要注意书写、格式的规范问题,尤其是涉及到数字、年月的填写时,要注意不留太大的空白,以防对方事后私自篡改。

第五:务必保留一份协议原件!

实践中征收人常常以协议要经过审批、原件要归档保存、复印件与原件效力一致等借口拿走所有已经签字盖章的协议,而只给被征收人留下一份复印件。首先被征收人要明白,将协议原件全部交给征收方的做法是绝对不可取的。

如果被征收人手中没有协议原件,而房屋征收部门拿走原件后擅自对协议进行修改,如减少补偿数额,篡改违约金额的话,被征收人将因此处于巨大的风险之中。再者如果将来发生纠纷诉诸法院,被征收人没有补偿协议原件可作为证据也可能导致维权困难。

因此,被征收人一定要切记,补偿协议要当面签订、双方同时签字盖章、相互交换留底,以规避不必要的风险。

第六:尽可能聘请专业律师把关!

以上都是签订补偿协议中一定要注意的一些重要问题,但是实践中补偿协议可能存在的陷阱,可能出现争议和纠纷的地方可能并不止这些。被征收人如果没有把握,最保险的方法就是在签订协议前委托一位自己信得过的专业律师,由律师对补偿协议的内容和条款予以审查,这样就能最大程度地规避风险、减少纠纷!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