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建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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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罪、民法典非法同居法律规定

作者:胡建平律师时间:2023年02月1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07次举报


1、重婚罪是指

自己有配偶,在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2、重婚罪包括

重婚者和相婚者两种类型

重婚者是指自己有配偶而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的人。

相婚者是指虽然自己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人。

3、非法同居特征

非法同居关系的主体是未婚男女。

非法同居关系的男女双方具有缔结婚姻,长期共同生活的目的。

非法同居关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名义和长期共同生活的形式,并为群众所公认。

非法同居关系,违反了民法典的规定,既违反结婚的形式要件,也有一部分违反结婚的实质要件,属于违法婚姻。

4、民法典规定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湖北名流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武汉大学法学本科、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学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从事律师工作十五年...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孝感
  • 执业单位:湖北名流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20920********8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公司法、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