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建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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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孝感执业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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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作者:胡建平律师时间:2023年02月1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80次举报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属复杂客体。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立即抢走财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最显著特点。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本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湖北名流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武汉大学法学本科、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学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从事律师工作十五年...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孝感
  • 执业单位:湖北名流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20920********8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公司法、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