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被起诉过,并不直接等同于拥有案底。
1.案底,通常指的是犯罪记录,即个人因违法犯罪行为被司法机关判决有罪后留下的记录。因此,仅仅因为被起诉,而未经法院审判并判定有罪,是不会产生案底的。
2.只有在法院经过审理,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且该判决生效之后,个人才会被认定为有犯罪记录,即留下案底。
存疑不起诉不会留下案底。存疑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对于证据不足、不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种情况下,由于犯罪嫌疑人并未被法院定罪,即被视为无罪之人,因此不会留下案底。案底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产生,存疑不起诉的案件并未经过法院的审判程序,所以不会形成犯罪记录。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的规定,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会根据已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有罪判决或无罪判决。
2.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法院应当作出有罪判决。这一判决在生效后,即成为被告人的犯罪记录,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案底。
因此,只有在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且该判决生效后,被告人才会被认定为有案底。而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案件,法院应当作出无罪判决,这种情况下自然不会产生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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