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出差近十天回所的第一天,又一位年轻的姑娘来咨询离婚之事。对于当事人的自述,一般情况下我还是愿意认真去倾听完的,虽然大部分的当事人的叙述带有主观性,其间只有部分与案情有关。但是时间允许情况下,我不忍心打断他们,因为往往倾诉能使他(她)们回归到理性,从而更清楚的把我需要的重点传递给我。一如既往,姑娘像其他离婚当事人一样开启抱怨模式,从谈恋爱不买单到如今不洗衣服等等。其实仔细判断,姑娘与其丈夫并无大的矛盾,想起诉离婚的主要目的是吓唬一下对方。遇到此类当事人,其实主要的交谈已与专业没有多少关系,抛开冰冷的法律,我更希望看到的是他们用爱来衡量一份感情。交谈完毕,姑娘似乎开朗了许多,表示会与对方沟通,没想到离婚不仅仅是一张离婚证的事。这不是我送走的第一个咨询者,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其实律师的职责不仅仅是法庭上为了当事人利益而唇枪舌剑,分毫必争。更多的,律师如医者,更需要一份父母心。更多时候,我希望收到的是当事人给予我的咨询费而非代理费。为这个社会去增添一份温情,为公平正义付出丝丝努力,也许是律师更大的职责所在。律师的职责不仅仅在法庭上,更在生活中。
任飞翔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