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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某涉嫌盗窃罪一案(罚金刑)

发布者:李岩律师 时间:2023年02月20日 477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点评:

1、简述案件详细情况:

2016年8月17日5时许,被告人曹某与聂某(公诉机关指控另案处理)在太原市尖草坪区兴华街“游乐网咖”网吧上网期间,聂某发现坐在其后排上网的被害人人秦某手机掉在地上,其告知被告人曹某并要求她捡起,后由聂某负责放风,被告人曹某将掉在地上的苹果6s手机(经太原市尖草坪区价格认证中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480元)捡起并逃离现场。被盗手机由聂某销赃后赃款挥霍,破案后赃物未追回。案发后,被告人曹某家属赔偿了被害人秦某人民币2500元,秦某对被告人曹某表示谅解。另查明,被告人曹某于2017年5月1日被公安机关依法传唤归案。

2、综合案件情况给出律师自己的点评:

辩护人介入案件后,积极开展辩护工作,跟被害人洽谈,促成被害人与曹某达成赔偿,并给与谅解;积极开展认罪认罚工作;提出从轻、减轻的辩护意见;最后法院采纳律师意见,给与罚金刑的处罚。

3、给出相应的建议或意见

这个是曹某在网吧上网,邻桌一个人手机落在桌上,她男朋友让她把手机藏起来,她照做后,她男朋友之后把手机拿去卖了。交朋友一定要慎重,尤其是女孩子,不要跟有不良嗜好如赌博、吸毒的人交往;其次,一定要有法律意识,不要以为别人落下的东西,拿走了就不算盗窃;一旦被法院认定有罪,这个犯罪记录是终身的,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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