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用人单位或用工单位应提高守法意识,做到合法用工,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设立的初衷,是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并降低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一旦发生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遭受工伤的情况,劳动者获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各项费用,均由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支付,赔偿数额大,违法成本高。故在施工过程中,用人单位或用工单位切莫贪图眼前利益,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违法转包,合法用工,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
第二,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应注重安全防护,及时确认保险状态并留存相关证据。在工作中,劳动者应切实增强自身安全防护知识,在危险作业时遵守工作规程,注意自身安全,以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同时,劳动者应做到对自己的保险缴纳情况心中有数,如遇用人单位不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应及时主张权利,并留存相关证据。
相关链接:最高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