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办案例当前位置:首页 > 亲办案例

原告李某某诉被告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2016年11月03日 | 发布者:魏颖 | 点击:657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  原告李某某,男,无业,住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  委托代理人魏颖,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王某某,女,汉族,无业,住北京市海淀区。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本院于2015年1月16日立案...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李某某,男,无业,住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

    委托代理人魏颖,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王某某,女,汉族,无业,住北京市海淀区。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本院于 2015  1  16 日立案受理了原告李某某诉被告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由本院审判员王卫东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李某某起诉称,双方系朋友关 系,王某某因需用资金,向李某某借款25 000 元,2013 82日签订借款合 王某某多次与李某某联系要求按约还款,王某某拒不还款李某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王金 :1、偿还借款本金25000 元及该款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同期贷款利率三倍为标准支付的利息( 2013  8  2  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经询,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解决本案纠纷 

    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

    一、被告王某某于二0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前偿还原告李某某借款本金25000元整。

二、被告王某某偿还原告李某某25000元借款本金后,双方之间再无任何债权债务关系。

案件受理费213(原告李某某已经预交),由被告王某某负担,于二 0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前给付原告李某某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 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更多
我要评论共有0人参与 , 已有0人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华律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最新评论
魏颖律师 入驻9 近期帮助过:78 积分:669 好评率:100%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您可以通过华律网的一对一咨询单咨询魏颖律师。如果您的案件比较紧急建议您直接拨打魏颖律师电话(13718882915)寻求帮助。

法律咨询热线: 13718882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