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德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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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吴律师按照2011新工伤保险条例调解工亡赔偿

发布者:吴德朝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工伤赔偿 |3102人看过

吴律师按照2011新工伤保险条例调解工亡

  2011年1月2日,赵某在宁波市某工地工作时,不慎从脚手架上掉落下来,被送至宁波第六医院,医治10天后,因受伤太重医治无效死亡。悲痛之余,赵某家属想尽快获得赔偿,离开这个伤心地。赵某家属通过我的网站了解我后,想委托我帮助其调解该工亡事故的赔偿事宜。接受委托之后,我详细了解案情,了解到赵某系家庭的经济支柱,父母及岳父母年事已高,儿子还未成年,还在读书。

  我按照2011新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为赵某家属书写了工亡赔偿的项目清单,并代为调解。经过多次的调解与协商,赵某家属最终获得50余万元的工亡相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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