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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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安徽宇浩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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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认识律师服务

发布者:江莉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医疗纠纷 |758人看过

您也许正为亲友涉嫌犯罪而四处奔波;您也许已陷入与他人的纠纷之中不能自拔;您可能是企业老总正在为缠身的法律事务而心烦意乱;您也可能是行政首长正为依法行政或决策而寻求论证。这时,您可能会想到请律师来帮忙。可是,您知道应如何去寻求律师的帮助吗?如果您还不十分清楚,那么请您接着看下去,我们在这里提出五条准则,以便您在寻求律师帮助时参考。

一、许多人只是在准备打官司时才会想到律师,却不知在打官司之前,或在其他广泛的非诉讼领域,律师也可能为您提供非常重要的帮助。故在寻求律师帮助之前,对律师服务的范围有个大体上的了解是非常必要的。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我国律师的服务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⒈解答法律咨询,代写诉状及其他法律文书。

⒉担任公民个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的常年法律顾问或单项法律顾问。

⒊在刑事案件中,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担任自诉人、被害人或其亲属的代理人参加诉讼。

⒋接受当事人委托,作为代理人参加经济、民事、行政案件的诉讼;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⒌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参加仲裁、调解、谈判,代办非诉讼法律事务。

根据对律师服务范围的粗略了解,您便可以知道律师对自己遇到的事能否提供帮助、能提供哪些帮助。

二、每当遇事先咨询。有人把律师比做医生,这不是没有道理的。有病要找医生,因为医生是看病、治病方面的专家;遇到有关法律的麻烦事要找律师,因为律师是法律方面的专家。找医生要先诊断,然后才能对症下药;找律师当然也应当先咨询一下,然后再决定下一步的行动。遇事先咨询有什么好处呢?我们来看一下:

⒈能弄清您是否有理。许多事看似有理,可是用法律来衡量就不见得是有理的。先向律师咨询一下,弄清您究竟有理还是没理非常必要。有理则坚持,无理当罢休,免得贸然行事,最后一败涂地。

⒉能选择更好的解决途径。许多有理的事,不一定都得到法院去打官司。先向律师咨询一下,律师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当事人权利和案件的具体情况,提供出多种解决途径,比如:自行协商、仲裁、行政机关处理、控告、起诉,请律师、不请律师等等。您可以据此选择对您最有利的途径,少走弯路,少花冤枉钱。

⒊为选择律师做准备。为了把您要解决的问题弄清楚,您不妨多向一些律师进行咨询,从中做出自己的判断。这又无形中让您对所接触的律师的处理问题的能力、法律知识水平和社会责任感等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假如您所遇到的问题必须得聘请律师才能解决,那您就有可能从您所了解的律师中做出更好的选择。

这样看来,有事先进行法律咨询也是非常必要的。尽管这可能要支付一些咨询费,但与不咨询相比还是划算的。

三、打开情面辩真伪。律师工作是一项复杂的脑力劳动,没有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包括长期的法律知识积累)、对当事人不负责任的人是无法胜任的。因此在我国,领取律师执业证的人一般都要攻读几年法律大学的课程,然后再通过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最后还得在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为了能够请到真律师,您在与人确立委托代理关系之前,完全有必要让对方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您要看清里面的当年注册栏内是否盖有《注册专用章》。经年度注册的律师执业证是真面、听信一般介绍,不好意思认真查验。请记住:真律师是欢迎您这样做的,只有冒牌者才会有反感。

四、人熟不如水平高。我们社会上的习惯是“人熟好办事”,但在寻求律师帮助时,这种习惯就不灵了。您要找的律师,不管是否与您熟识,能干得了、干得好你要他干的活才是您所需要的。也就是说,这个律师一定要有能力、有法律知识、负责任,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水平高的律师。怎样才能找到这样的律师呢?您不妨从以下四点考察:

⒈成功率的高低。打官司胜诉多、败诉少;担任法律顾问经咨询所办的事成功的多、失误的少;参与谈判得利多、失利少,一般地说,这样的律师就是成功率较高的律师。就诉讼而言,胜诉是您所追求的终极目标。败诉的律师虽不一定水平低,但胜诉率较高的律师才是您首选的对象。为考察您要聘的律师有无较高的成功率,您可向这个律师从前的客户进行了解,您应该能够得出自己的结论。

⒉、有无执业专长。由于律师服务的范围很广,各个方面的律师服务虽然也是相通的,但却有相对的独立性。擅长打刑事官司的律师未必就擅长打民事官司;擅长公司运作的律师未必也擅长证券交易。从这个角度说,律师水平的高低又是相对的。您聘请律师为的是解决您所面临的法律事务,对您来说,擅长于处理您那类法律事务的律师就是水平相对较高的。所以,不一定凡事都找声望高、名声大的律师。也许一个默默无闻的年青律师恰好擅长于处理您那类法律事务,他还可能通过处理您的法律事务而一举成名,为什么不请这样有执业专长的律师而一定要请名律师呢?

⒊言谈中表现出来的素质。通过咨询与不同的律师接触后,您已经对这些律师有了一个初步的印象。您可以追忆一下,在某一律师的言谈中,他对您的法律事务的分析是透彻的、清晰的,还是肤浅的、模糊的?他在谈话中是否表现出了某种机敏和智慧?他说服人的效果如何?您可以通过这些来判断这个律师的基本素质。

⒋是否处处为您着想。这对考察某一律师能否对您的法律事务认真负责是至关重要的。您再追忆一下,向您提供咨询的那个律师,是否向您进行过详细的询问?是否曾为您分析了各种选择的利弊?有没有只是极力鼓动您打官司而对其他不感兴趣?是否处处为当事人着想,能够反映出律师的道德水平,故不可不察。

经过这样的考察之后,相信您会找到一个水平相对较高、能够令您满意的律师的。

五、四种律师不能用。

⒈冒牌律师不能用。不是律师的人冒充律师从事法律服务,是要受到十五天以下拘留、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的。冒牌律师除了不具备起码的法律知识外,在道德上也是难以让人认同的。一个连身份都可以隐瞒、冒充的人,怎么能指望他所说的其他话是真实的呢?

⒉执业证当年未经注册的律师不能用。律师执业证每年注册一次,这是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进行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未经当年注册的执业证是无效的。严格地说,持未经当年注册的执业证执业的行为与冒牌律师的行为在性质上是一样的,都是没有合法资格的人的非法执业行为。

⒊轻易包打官司的律师不能用。决定官司输赢的因素很多,任何国家的任何律师,都无法在诉讼前对所有案件保证绝对胜诉。刚听完您陈述案情,便大包大揽,说他一定能打赢这场官司的律师,决不是一个负责任的律师。

⒋炫耀自己与法院有特殊关系的律师不能用。律师与法院保持一种融洽关系是必要的。但光靠与法院的关系,而对案情吃不透,调查不细致、分析不透彻、引用法律不准确,照样要牺牲当事人的利益。因此,动不动就炫耀与法院有特殊关系的律师,不是没有实力,就是不愿在案子上付出艰苦的劳动,委托这样的律师当然是要吃亏的。

提出以上这五条准则目的,是为了使您在寻求律师帮助时克服盲目性。您不必因此而产生任何束缚感,相反,您完全可以超越这五条准则,开拓思路,以获得寻求律师服务的更大自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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