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题材电影《第二十条》春节档在全国热映,艺术地诠释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司法理念,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那么什么是正当防卫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一般来说,对正当防卫的认定,主要从行为的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主观条件、限度条件五个方面予以判断。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如何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
互殴,是指双方或多方的参与者在主观上均具有不法侵害的故意,客观上积极实施了不法侵害对方的行为,即双方之间相互斗殴的行为。
所以显而易见正当防卫与互殴的区别在于主观意图,有无防卫意图。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高检发办字〔2022〕167号)第一条第(九)项:
“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综合考察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凶器、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故意挑拨对方实施不法侵害,借机伤害对方的,一般不认定为正当防卫。”
防卫行为与相互斗殴具有外观上的相似性,但互殴行为不能构成正当防卫,所以如果遇到不法伤害,需要做出正确的防卫,不能互殴也不能防卫过当。
吕佳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