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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是否能抚养子女

发布者:覃法运律师|时间:2022年04月19日|分类:私人律师 |1580人看过

来源:华律网整理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关于精神病人是否能抚养子女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精神病人是否能抚养子女

1(1)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2)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年满三十周岁。

二、有精神病是否能领养孩子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由此可以看出:精神病人应否负刑事责任,关键在于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2、 行为时是否有辨认或者控制能力,既不能根据行为人的供述来确定,也不能凭办案人员的主观判断来确定,而是必须经过法定的鉴定程序予以确认,建议向分局反映情况的,应该属于他们的受理范围的。

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它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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