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7年11月29日,员工任某、曲某、唐某三人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
1、2018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29日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5万余元/每人
2、要求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10万余元/每人
3、要求支付2008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29日周六日加班工资15万元每人
4、要求支付2008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29日平时演示加班工资17万元每人
以上三人的职位分别为:后勤主管、女工主管、副经理。公司为物业公司。
【分析过程】
在看到这个案子时,我们需要先对三个人的背景进行了解并进行分析::
1、任某、曲某两人在物业公司的两个关联公司调动。唐某在三个关联公司调动。因此工龄应连续计算
2、因为物业公司管理松散,故此三人的劳动合同原件在物业公司的两家关联公司调动时已丢失,只有唐某在第三家公司有。但有劳动合同续订页保存,故劳动合同这项请求不用考虑,单位稳赢,且就算没有续订页,也可以已仲裁时效抗辩也是稳赢。
3、三人的职位都是中层岗位
4、三个人工资中包含有固定加班工资。且加班的举证责任在员工,公司的工资只保存两年备查,因此两年以上的加班工资是否支付,员工需要进一步举证。
5、关于劳动关系解除情况,公司主张,任某,曲某,是因为岗位调动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故“中止”劳动关系。并不是解除劳动关系,而唐某劳动关系存续。
6、经询问了解到此三人在2017年11月22日曾经以相同请求事项,申请过一次仲裁,后撤诉。
7、经调查公司人力资源有一段在中止通知书下达后和任某曲某的录音,录音中人力资源明确告知任某、曲某双方劳动关系时中间的中,是中止。
综上,目前情况下,这是一起比较简单的劳动争议案,争议焦点有二:
1、是否应支付加班工资。因为加班的举证责任在员工,虽然遇到打加班费的案子对单位会有很大影响,因为一个员工赢了,其他员工都可以当判例去打,但还是比较容易的。因为单位只要能够举证证明员工的工资中包含加班工资,有明确的工资架构告知员工的证据就可以。
2、是否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因为单位说没有解除而是中止。那么法律是否认可。但因为有录音,还是比较好解释的。
一、 不要惊慌,要观察被盗盖公章的文件有什么瑕疵:
1、公章是不是真实的,(经和单位沟通单位管理松散,有可能接触公章)
2、公章是否有先盖章后打字的情况,也就是在空白纸上加盖公章。结果发现这几个员工很聪明,公章没有盖在落款上,所以无法鉴定文书形成的先后顺序。
3、是否符合正常公文的行文习惯,比如是否口语话,是否和正常行文不符,那么从这几个文件看,有明显的口语话痕迹及没有落款时间和章不压字。其实说实话我讲过最新型的造假手法,这几个员工明显没有学到家。
4、内容是否真实,肯定不真实啊,那么继续看是否合理。那么如何看是否合理,首先,看这些文件的制作时间。,任某的工作证明落款有明确的时间2017年12月,解除通知虽没有落款日期,但是解除时间是17年11月29日,那么不会早于这个时间。收入证明和加班延休请示都应至少在17年11月底之后出示.,换句话说这四份文件都不会早于17年11月29日,那么在单位给员工解除通知的情况下,还给员工出如此对单位不利的证明,明显不符合常理。
其次,关于加班的请示的文件,是一个请示,且无员工具体名称,那么无法说明是给谁的也与行文习惯不符。
第三、工作证明过于口语话,且工作证明所记载加班时间与加班申请上所载加班时间矛盾。而收入证明也与实际工资架构不一致。
在这种情况下。我找仲裁要了3天质证期(切记一定要时间,因为你就算在聪明也需要时间反应),回公司核实并在提交相关证据。
二、 针对对方提交的有盗盖公章文件,提收集新证据
1、首先我们要证明员工的盗盖公章文件内容是不真实的。于是我们提交了已经对员工公示的员工工资架构清单,证明其工资标准和收入证明不一致
2、提交了给上述员工开具的其他证明和其他员工出具的其他证明,证明我公司的行文习惯是有落款,有日期,章压字,来证明行文习惯不同。
3、提交录音证据证明没有解除劳动关系而是中止劳动关系
4、提交与任某,曲某的谈话监控视频,证明当时单位的人事是一字一句的给申请人念中止通知。
三、 在二次开庭时询问盗盖公章的员工,提出伍诚笑的三个终极问题:
你是谁?你从哪里来?你要到哪里去? 哦,错了,应该是:
这是谁给你的?为什么公司要给你开这个?是什么时候给你的?然后在就之前总结出来的问题进行答辩和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