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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万达裁员事件”简析裁员方案的制定

2018-01-05
2018年01月05日 | 发布者:林振富 | 点击:2055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通过“万达裁员事件”简析裁员方案的制定2018年元旦,万达网络科技集团被爆出大规模裁员事件,万达网科技集团可以说是万达旗下的阿里巴巴,业务方向为电子商务及附属支付、金融、数据等消费服务业务,据说本次裁员后只保留职能部门,

通过“万达裁员事件”简析裁员方案的制定

2018年元旦,万达网络科技集团被爆出大规模裁员事件,万达网科技集团可以说是万达旗下的阿里巴巴,业务方向为电子商务及附属支付、金融、数据等消费服务业务,据说本次裁员后只保留职能部门,从6000名员工裁至300名,裁员率达到95%。


近年来万达确实遇到寒冬,不过反观世界五百前,哪家企业没有经历过商场沉浮呢,短期内的裁员并不能说明未来会如何,商业经营的是是非非、对对错错,我们不作评论,今天重点聊下本次裁员具体思路或轨迹是什么?是否违法或侵害员工权益?


一、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常用方式


用人单位裁减员工,本质上系主动与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我们先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出发,总结下常见的用人单位主动解除、终止与员工劳动关系的方式有哪些呢?


劝退

协商解除

过错型辞退

无过错性辞退

终止合同

其他方式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即员工主动辞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如员工严重违纪、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等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如医疗期满不能工作、不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发送重大变化、法定裁员等。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如劳动合同期满、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享受养老待遇。

其他文件规定,如《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员工拒绝签订书面合同。


因为员工存在过错(如严重违纪)、不胜任工作、合同到期终止等情形存在偶发性,不属于常态,在用人单位大批量的裁减人员时适用非常的少,常见的群体性裁减人员的方式包括:劝退、协商解除、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法定裁员等四种方式。


所谓的用人单位群体性裁减人员项目的思路或方案,可以说就是这四种解除方式的排列、组合和搭配,其综合目标是达到缩减人员、达到成本最小化与解除合法化之目的,并预防或妥善解决群体性事件,这也是考验人事、法务、律师专业能力的关键所在。


企业对解除方式予以排列、组合和搭配,重点关注哪些因素呢?


二、设计裁员方案应注重的因素


1、项目预算。

预算与项目推进工作难度成正相关,可以参考市场行情、历史裁员方案、本企业现金流等要素制定,作为企业人事,应尽可能争取适当补偿,以降低工作难度。


2、裁员指标。

应量体裁衣,根据企业需求制定,最忌讳的是一刀切式裁员,之前有家企业为减员增效,上级要求每个事业部及部门减员15%,最后裁掉的都是新来的大学生,老员工难搞且补偿高,各个事业部不肯出钱出力,就专门对刚来的大学生下手,最后结果是没有降低成本,部分老员工领着高薪继续清闲上班,几年后企业出现了人才青黄不接、后继无人问题。


3、员工习惯。

最关键是企业员工有没有罢工、停工及爆发群体性事件的习惯,有的企业稍微风吹草动,员工就上访、投诉、罢工,对此要提升安保等级,在安抚员工方面下更多心思。


4、项目周期。

裁减员工目的是配合企业长远发展的总体规划,项目周期多久由规划决定,我们都知道法定裁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程序,起码要1.5-2个月左右,如果管理层只给1个月时限完成裁减项目,那么法定裁员方案则不在考虑之列。


5、工会和政府的立场。

首先要搞定工会,要让工会成为有力推手,而不要当拦路虎,工会是群众组织的常设机构,在全体职工中有一定权威和话语权,企业要予以重视,尤其协助可谓如虎添翼,另外,法定裁员要经过工会或全体职工审议,选择工会审议明显比全体职工更有效率。


在群体性裁减人员项目中,政府最不想让自己成为众矢之的,可以说,凡是不让政府出面,都是支持企业的,凡是让政府出面,对不起都是支持员工的,很好理解,企业担心群体性事件,政府更担心,所以要合理利用政府关系,尽量别把政府部门推到风口浪尖,争取获得其实质支持。


三、万达网络公司裁员方案


万达网络公司裁员事件所指的裁员应属于广义的定义,并不单单指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法定裁员,严格来讲应属群体性裁减员工事件。那么,该裁减员工方案是如何将上述讲到的劳动关系解除情形予以排列、组合和搭配的呢?


本次事件流传在网络上的的几份文件有:辞职申请、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变更劳动合同的通知、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员工的微博微信截图,其中微信信息描述称,本次裁员流程包括:未转正的,无理由离开;历史审计有问题的,比如双十一刷单,开除;考核不合格的要走等等。


结合万达目前经济困境,本次万达网络公司裁员要考虑的因素有二:其一,成本要低,尽可能少的支付补偿,能不付的则不付,能少付的则少付,不担心产生矛盾和纠纷;其二,要快,周期要短,不能拖到2018年元旦之后,以影响万达网络公司在2018年度的新布局。


鉴于此,万达网络本次裁员的思路和轨迹应该为:试用期员工、严重违纪员工先行辞退;然后无瑕疵员工予以劝退,让员工主动辞职;剩余员工,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辞退之。简要分析下:


首先,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刷单虚构业绩,按严重违纪开除,只要证据充分,则不需要支付一分钱补偿,也不需要提前告知。无成本、简单快捷。只是后续面临维权员工的仲裁、诉讼,但符合企业降低成本、快速裁员的目的。


其次,与员工沟通让其主动辞职,补偿标准一般参照n+1或者+2,我相信大部分员工会接受,企业不欢迎你,补偿还算到位,何必强留呢?大部分员工都是抱着比较平和的心态坦然面对,并予以接受,也希望能离职后快速迎来一份新的工作。


第三,对于剩余员工,万达网络公司则采用劳动合法第四十条第三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规定辞退之。组织结构调整,部门之间撤并,导致岗位不存在,这属于法定的“客观情况发送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情况,然后再给员工安排调岗,当然调岗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这一法定程序,你以为万达网络公司真心调岗那就错了,公司的目的是裁掉你,那么怎么安排调岗,你会拒绝呢?就书面通知你一天内到偏远的贵州上班,工资只有2800,不报销路费,不管食宿。可以说,对于这一苛刻条件几乎所有员工都不会去的,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自然也就成立了。


可以说,万达网络公司裁员方案及配套文件,是经过专业律师精心安排和设计的,其裁减方式的合法性,毋庸置疑,只是其处置员工的方式和手段,让很多万达人寒心,也是让网络所诟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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