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冒名工作14年,劳动关系能否确认?
家好,最近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遇到一个问题,害的我五一都没休息好,很头疼,求解惑。希望同仁指点指点,若回答满意我会发大红包哦!
问题:
劳动者李某要求确认2002年-2016年劳动关系,单位辞退经济补偿金。审理过程我发现,申请人李某系持张某身份证入职(入职身份证系真实证一代,照片为李某,但信息为张某),单位称解除与“张某”劳动合同的原因系其去投诉要求改社会保险名字,因为单位一直以张某的名字做的用工手续,缴纳社会保险,申请人投诉单位才发现不是李逵是李鬼,因此以个人欺诈解除劳动合同。这个案子可以认定劳动关系吗? 最好告诉我各地有没有类似案例,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