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随笔

广州:集体仲裁支持55万元补偿金

2017-04-21
2017年04月21日 | 发布者:林振富 | 点击:459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广州:集体仲裁支持55万元补偿金广州某物业公司承包了东莞市第五人民医院的物业管理,合同于2016年1月31日到期,新的物业公司来接手管理,为了让这个三甲医院能够正常运转,工人还是用原来旧公司的工人,但是新公司不承继旧公司

广州:集体仲裁支持55万元补偿金

广州某物业公司承包了东莞市第五人民医院的物业管理 ,合同于2016年1月31日到期,新的物业公司来接手管理,为了让这个三甲医院能够正常运转,工人还是用原来旧公司的工人,但是新公司不承继旧公司的工龄,一下子将他们的工龄清零了!100多号工人也是听说过应该补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的事情,但是对于他们就职多年广州公司,他们的心里认为一个大公司,有法律顾问,以自己之力简直无法与这样的大公司抗衡!根本不可能弄得到钱。后来有些员工觉得辛辛苦苦做了那么多年,一分钱也不补,心里很不是心甘,便找到了我,要求我为他们维权!了解了详细情况后,我给他们做了一个分析个人很为公司的做法不满,决定委托。2016年9月26日在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的开庭调解下,公司终于愿意同意赔偿了。在2016年的10月20日之前将钱打进当事人的帐号!公司另外的员工看到那五个人拿到钱后,一下有38个人马上组团来到我办公室,要求我继续帮他们追讨经济补偿金。看着他们渴望的眼神,我答应了下来。接着,我便开始为他进行立案,但是由于东莞的分公司已经注销了,在虎门这边交了材料上去几个月了,根本没有回音。过了春节后,觉得不能再等了,于是便向广州那边提交了仲裁材料。2017年3月3日广州天河区仲裁委下了《开庭通知书》,决定于2017年3月23日开庭。开庭当天,公司并没有请律师,而是派了一个员工过来。2017年4月20日拿到裁决书,公司总共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55万多。38个人中其中有31个是终局裁决,只有7个人是非终局裁决。非终局裁决公司是不能再向法院起诉的,只能向中级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但是需要交纳400元的费用,31个人就是1.2万多元了。当我把裁决书发给工人看时,工人说以前太不懂劳动法,多亏有了我的帮助!才可以让官司胜诉。法律评析:随便将工人的工齡是违法的,如果新的公司不承继旧公司的工龄的话,劳动者是可以获得做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本文图片请参看律师相册《当他们的工龄被清零后》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更多
我要评论共有0人参与 , 已有0人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华律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最新评论
林振富
林振富律师 入驻10 近期帮助过:104958 积分:312034 好评率:100%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您可以通过华律网的一对一咨询单咨询林振富律师。如果您的案件比较紧急建议您直接拨打林振富律师电话(13537200468)寻求帮助。

法律咨询热线: 13537200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