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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运货途中撞死人自己也受伤,可以认定工伤吗

2017-03-11
2017年03月11日 | 发布者:林振富 | 点击:597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司机运货途中撞死人自己也受伤,可以认定工伤吗基本案情付某在某物流公司担任司机,负责往省外地区运送货物。2013年4月18日,在为单位出车时,付某因疲劳驾驶在高速路上与一辆面包车相撞,导致一死两伤。付某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

司机运货途中撞死人自己也受伤,可以认定工伤吗


基本案情


付某在某物流公司担任司机,负责往省外地区运送货物。2013年4月18日,在为单位出车时,付某因疲劳驾驶在高速路上与一辆面包车相撞,导致一死两伤。付某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因其在事故中受重伤,暂予监外执行。公司拒绝为付某申报工伤,理由是付某在事故中承担全部刑事责任,且已被法院判罪,不应认定为工伤。付某的亲人只好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案件评析


争议的焦点在于,因过失犯罪被处以刑罚的劳动者,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为,司机付某是在执行本单位工作任务时发生的交通事故,鉴于司机行业的特殊性,付某应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虽然付某已被法院判处交通肇事罪,但其并非故意犯罪,而属于过失犯罪,不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应排除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中。所以,依法应认定付某为工伤。


法条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同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综上,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经过调解,公司接受了认定付某为工伤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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