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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上班顺路送孩子上学结果撞车了,算工伤吗?

2016-11-18
2016年11月18日 | 发布者:林振富 | 点击:1036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案例▎上班顺路送孩子上学结果撞车了,算工伤吗?对于很多家长来说,每天接送孩子上学成了必修课。一天, 王先生上班途中顺道送孩子去学校,结果被车撞了!那么问题来了:这种情况能算工伤吗?2014年5月,王先生像往常一

案例 ▎上班顺路送孩子上学结果撞车了,算工伤吗?

对于很多家长来说,

每天接送孩子上学成了必修课。

一天,  王先生上班途中

顺道送孩子去学校,

结果被车撞了!

那么问题来了:这种情况能算工伤吗?

2014年5月,王先生像往常一样骑摩托车送儿子到公交车站的路上,被一辆小轿车撞伤导致肋骨骨折。该事故经当地交警大队认定,王某无事故责任。随后,王先生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走访该电子公司进行调查询问时,用人单位认为王某送孩子上学发生交通事故,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调查核实后,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认定王某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情形中的“上下班途中”。


本案中,王先生上班的日常路线为:


将儿子先送到位于家和单位之间的公交车站

让儿子自己坐公交车上学

然后自己再前往单位上班。


王先生每天早上上班路上顺道送孩子上学是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班途中,应视为从事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


这里要注意了,是每天早上哦!不是偶然去送一趟孩子哦!


所以,王先生上班途中送小孩上学发生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认定不能一概而论,上期我们讲的案例,徐先生是上班途中偶然一次,去学校给孩子开家长会发生交通事故,结果不能认定为工伤。
   这其中的不同,您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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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振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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