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女工享有每天一小时哺乳假
对于哺育期的女职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也有特别保护。第九条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不安排哺育期的女职工加班和夜班劳动,有利于女职工身体的健康,也有利于婴儿的健康成长。用人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哺乳时间,这也有利于婴儿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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