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是指每年度末企业给予员工不封顶的奖励,是对一年来的工作业绩的肯定。年终奖的发放额度和形式一般由企业自己根据情况调整。好的年终奖办法要有较好的考评指标、评价方法、发放规则等等相应的各项制度,可以有效激励员工,增加企业凝聚力。那么,如果企业不为员工发放年终奖,员工该怎么办呢?下面为大家上真实案例:
甘某于1996年3月1日入职用人单位处,职务为技术部主管;双方已经签订劳动合同,已经参加社会保险,月工资8800元左右。2022年12月16日,用人单位在微信群发通知甘某公司从当天开始放长假,结束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直到2023年1月7日,用人单位都没有支付甘某2022年11月份的工资,属于无故拖欠工资,这个时候,甘某找到了笔者,笔者建议他不要催着公司要发工资,公司要拖到什么时候就拖到什么,一定不要催公司,杀手锏来了:甘某以拖欠工资为理由被迫解除劳动关系,于2023年1月7日向用人单位邮寄送达《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企业收到通知书后,就明确拒绝支付年终奖,认为年终奖不是工资,给与不给自主权是在企业,因为甘某的不辞而别,令企业很生气,后果很严重,所以企业决定不再给年终奖。甘某心里不甘啊,平时每年都有15000元年终奖的啊,怎么现在离职就不给年终奖了?看来只有法律能够才能够体现公平与正义了。
然后笔者代理他向仲裁庭申请了劳动仲裁,2023年4月21日,仲裁庭裁决书出来了:因为公司拖欠工资导致甘某被迫离职,公司要向甘某支付经济补偿金22万元,加上其他总计是25万元,但是对于年终奖仲裁不予支持,仲裁庭不支持的观点为:年终奖并不是基本工资的一种,而是奖金,虽然以前有发放年终奖,但是双方并没有就年奖奖的发放进行过约定,并且由于新冠疫情影响,开工不足,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制订年终奖的发放标准及方式,不发放年终奖并没有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故不支持年终奖。
收到不支持年终奖的裁决书,脑海中马上现两个字:起诉。接下来向法院起诉,法院的观点为:由于年终奖为甘某的工资构成之一,公司并未提供证据证明甘某不符合发放年终奖的条件,所以支持年终奖的请求15000元。2023年8月29日,法院判决支持了年终奖。
律师评析:年终奖,不再是老板给员工画的大饼,只要原来每年有年终奖,突然间公司不发了,举证责任是在公司,而不是劳动者,所以劳动者在遇到公司不发放年终的情况下,不要灰心,只要去维护自己的利益,法律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