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林振富律师 时间:2023年10月19日 83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国庆节,是一个伟大的日子,受尽屈辱的中国人民站起来了!对于举国来说,是喜庆的大好日子,应该是一个放假的日子,但是现实生活中,有些行业是不能放假的,比如说运输部门,旅游景点,餐饮行业以及生活超市等,上述行业正是一年之中生意最好的时期。
那么,国庆节需要坚守工作岗位的劳动者,他们在国庆期间的加班工资是怎么计算的呢?
首先,我们说的国庆节是说法定节假日,就是固定的10月1日2日3日这三天时间,这三天是不能安排补休的。
10月1日至3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国庆加班属于法定节假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400%×加班天数。除此之外,休息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工作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150%×加班天数。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了国庆加班工资怎么算这一问题的答案。法定节假日劳动者加班工作的话,应是平常的4倍工资。周末调班安排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该是平常工资的2倍。
看到这里,可能很多人说,法定节假日加班,不是3倍工资吗,你这里怎么变成了4倍了呢?文字的解说太抽象,下面为大家上案例:
兰某来自江西省吉安市,于2022年2月16日入职广州市番禺区一家贸易公司做服装纸样师傅,每月的基本工资是10000元加房补200元加加班费。2022年10月2日及3日这两天他正常出勤。2022年11月份,公司正常发放了他的工资10150元钱,这10150元已经包括了10月1号至3号这两天一倍的工资。
接下来,2023年1月10日,兰某离职了,兰某申请了劳动仲裁,其中一个请求就是要求公司支付10月2号及3号这两天的出勤工资的3倍。公司认为已经足额支付了加班费。不同意支付2号及3号这两天的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