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林振富律师 时间:2017年04月14日 50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九级工伤:公司只愿意以东莞市最低工资为基数进行赔偿
谢某来自广西防城港市,在2016年7月16日入职东莞一家五金公司上班,担任生产部压铸工。2016年8月25日,在工作中受伤,造成拇、食、中、环指不同程度受伤。受伤后老板有一直给他工资。但是手一直在痛,等到手的伤情得到稳定后,他叫公司开了一张劳动能力鉴定用的《委托书》,到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2017年1月5日被鉴定为9级。级别出来后,因为家里有事,便回去过春节去了。过完春节来到东莞,与公司协商赔偿的事情,公司说,你才做了一个多月就受伤了,没有为公司创造什么利益。并且你的月工资都是没有做满一个月,处于不确定工资数额的状态,就按东莞市的最低工资1510元来计算赔偿的基数吧,9级是赔偿19个月工资,就给你3万吧。谢某一听3万,心里格登了一下,怎么会这么少呢?于是他便在网上找工伤律师,一个偶然的机会,找到了我,我详细为他讲解了是如果赔偿的,告诉他走法律程序远不止3万元。他在第一次见面就委托了我。2017年3月16日就为他申请了劳动仲裁,2017年清明节的第二天4月5日开庭审理,在我与公司的充分沟通下,公司说现在只有五个工人,经营很困难,我对他说,员工受伤是一辈子的痛,建议将赔偿金提高,最后6.7万元成交,调解成功!比原来的3万元多出了3.7万元。本文图片请参看律师相册《九级工伤:公司只愿意以东莞市最低工资为基数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