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庭都会出现这种心酸的纠纷:父母年迈时把房产、财产提前分给子女,本想着换来子女安稳赡养、安度晚年。结果房子到手后,子女立刻翻脸,互相推诿,谁都不愿意照顾老人、不愿出赡养费。
很多老人以为房子已经过户、协议已经签完,只能自认倒霉。但绝大多数人不知道:以赡养为条件的房产赠与,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老人可以起诉撤销、要回房产、强制赡养。
分享真实改编家事案例。年过七旬的梁阿姨,辛苦一辈子攒下一套住宅。为了避免日后子女争产,老人主动将房屋过户分给三名子女,当时口头约定:房产分配完毕后,三名子女轮流照顾老人、共同承担生活费、医药费。
可房产全部过户到子女名下后,姐弟三人心态彻底改变。彼此互相攀比、互相推卸,都觉得对方应该多养老,谁都不愿出钱出力。久而久之,三人均拒绝支付赡养费,老人没人照看、生活拮据,晚年生活毫无保障。
老人多次沟通、劝说,子女均以“房子已经分完”“各自生活压力大”为由拒绝赡养。走投无路的老人,最终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律师协助老人整理证据:房屋过户记录、家庭沟通聊天记录、子女推诿赡养的录音、老人无收入来源的证明。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同时主张撤销附条件的房产赠与。
法院审理认为:老人赠与房产的前提是子女承担赡养义务,属于附义务赠与。子女取得财产后拒不履行赡养责任,已经构成违约。最终判决:三名子女按月支付赡养费、均摊医疗费用;同时支持老人撤销部分赠与,保障晚年基本生活。
在这里提醒所有家庭:
1、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和是否分得家产无关;
2、以养老为前提过户房产,子女反悔可以依法撤销;
3、老人分配财产尽量留存书面协议,避免口头承诺无凭证;
4、遭遇子女弃养、推诿养老,不要隐忍,法律完全可以撑腰。
亲情不能绑架法律,更不能让子女占尽便宜、让老人寒心。
周世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