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很多在工地干活的工友都有一个疑问:在架子上施工摔伤,老板不管、公司不配合,没有劳动合同,还能不能认定工伤?今天分享的这个真实工伤认定案例,给大家说清楚其中的法律关键点。
案情回顾
周某,54 岁,在某建筑劳务公司承接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中从事二构工作。2025 年 4 月 18 日 11 时左右,周某在项目配电房架子上砌砖时不慎摔落受伤,诊断为肺挫伤、两根肋骨骨折伴第一肋骨骨折、背部挫伤。
受伤之后,周某依法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人社部门受理后,向该建筑劳务公司邮寄送达了受理文书以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证据,证明不属于工伤。 但是,该劳务公司收到通知后,逾期没有提交任何证据材料。人社部门结合周某提交的证据核查后,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依法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确认周某所受伤害属于工伤。
重点普法:工伤里的举证责任倒置
很多工友以为:“要我拿出一大堆证据,证明我是工伤,拿不出来就认不了”,这是一个非常大的误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中华人民共...。 也就是大家常说的【举证责任倒置】: ? 劳动者只需要初步证明:我在这个工地干活、在工作时间受伤; ? 如果单位说这不叫工伤、是自己玩耍受伤、不是在工作受伤,证明责任在公司; ? 单位收到举证通知,拒不提交证据、消极应诉,就要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人社部门可以直接根据劳动者一方证据认定工伤。
本案就是典型情形:劳务公司收到举证通知却不举证,视为没有证据反驳工伤事实,最终工伤认定成功。
法条解读:什么情形可以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人力资源和...。 简单理解就是我们常说的 “三工”:工作时间 + 工作场所 + 工作原因。 ?? 工友在脚手架上砌砖,属于本职工作;在项目工地内、上班作业时段摔伤,完全符合该条认定标准。 ?? 划重点:就算干活的时候自己不小心、操作有疏忽,只要不是故意自残、醉酒吸毒等排除情形,自身操作过失,不影响工伤认定,工伤是无过错责任!
拿到工伤认定书之后,还要做什么?
1. 对认定结果不服的救济途径:决定书明确告知,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 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 6 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 工伤认定生效后,下一步:申请劳动能力(伤残)鉴定;
3. 鉴定出伤残等级后,主张工伤待遇赔偿: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
4. 如果公司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赔偿待遇,由用工单位全额承担。
律师给工地工友的维权建议
1. 受伤第一时间就医,保留好病历、诊断证明、拍片报告、缴费票据;
2. 保存证据:工友证言、现场照片视频、和包工头 / 项目负责人聊天记录、考勤记录、工资转账记录;
3. 单位不愿意配合申报工伤:劳动者本人或者近亲属,可以在事故发生1 年内,自行向人社部门提起工伤认定申请,千万不要超过一年申请期限;
4. 遇到公司拒收文书、拒不举证、后期拒赔,及时咨询专业工伤律师,走法律途径维权。
建筑行业务工风险高,很多劳务公司、包工头习惯性逃避责任。但法律明确保护劳动者的工伤保险权益,不是公司不配合,工伤就认不了。只要是因工受伤,大家一定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争取属于自己的赔偿。
周世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