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见过很多人为了买房选择假离婚,把房子约定给夫妻一方,然后另一方就可以腾出名额再去购买新的房子。
看似这个做法是钻了购房政策的漏洞,但是你要小心,很可能你就被骗了,搞不好要净身出户。
因为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说法,只要办理了离婚证那就是真离婚,如果把房子约定给了对方,那就是真的已经给了对方。
办了2000多起婚姻家事案件,如果你一定要多买一套房子,又不想被对方套路,一定要按我说的做。
如果你们离婚约定现有的房子给到自己,那完全是不用担心对方会耍心机。
但如果你们离婚约定现有的房子给对方,那就一定要在办理完离婚当天马上签订一份《补充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约定清楚现有的房子夫妻实际上是夫妻共同共有。
你们去买房只需要递交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不需要把你们离婚后签订补充协议拿出来,那这样既买到了房,又保护了自己的利益,一举两得。
文章出处:关元朝婚姻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