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雨露离婚律师
让每一段婚姻善始善终——用情与理的交融,给您最好的婚姻家庭解决方案。
18908457297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只同居不生娃的友情婚你能接受吗

作者:王雨露离婚律师时间:2024年04月2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7次举报

日本出现了一种“新”的婚姻形式:友情婚或契约婚,夫妻之间像朋友一样,有共同的兴趣,平时可以一起聊天、大笑,但几乎没有性活动,不生娃;可以一起生活,但睡觉要在不同房间,尊重彼此的私人空间,各种花费二人均摊。这种婚姻形式为一些年轻人提供了另一种婚姻方式。这样终于可以“满足父母和周围人的期待”,婚后两个人一起生活,能节省一些成本,不只是有人分担生活费用,而且只需要一套房、一套炊具等等。家庭作为经济单位,可能还可以领到一些政府给的奖励。


不过律师提醒,这种搭伙过日子的方式如果想要有所保障,两个人还是要事先谈清楚再进入婚姻,至少可以在财产上划分清楚。虽然名义上是友情婚姻,以婚姻的名义生活在一起,实际上各过各的,但领了结婚证可就是具有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了。总有些友情以上,恋人未满的感觉,或者也可以叫做淡淡的爱情?任何关系都难逃时间的考验,人与人相处久了难免有新的问题浮现。毕竟就连举世闻名的开放式关系代言人:萨特和波伏娃,最后也难逃分歧、矛盾与委屈。所以在这里,婚前财产协议和婚内财产协议就凸显其重要性了。不要等到不欢而散那一刻,再掰扯不清楚家产。

财产协议的签订,

第一,形式上是书面的。

第二,明确婚前财产的范围及归属。

第三,明确婚前财产婚后共享的比例。

第四、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及使用方法;

第五,财产描述要明确、清楚。第五,设定清楚婚前财产生效的条件、时间。第六,男女双方签字并且注明时间。

文章出处:

北京婚姻律师张丽珍


王雨露离婚律师 已认证
  • 18908457297
  • 湖南美家邦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3年

  • 用户点赞

    1次 (优于78.71%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2841分 (优于96.46%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353篇 (优于99.44%的律师)

版权所有:王雨露离婚律师IP属地:湖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749026 昨日访问量:952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