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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暴力也算家暴,家暴都会付出哪些代价?

作者:王雨露离婚律师时间:2024年04月1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4次举报

律师提醒,同居期间的暴力依然属于家庭暴力!家庭暴力应该得到应有的惩罚,我们需要犯错的人不只认识到自身错误,产生悔恨,而是要切实做到悔改不再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是只有女性才是家暴的唯一受害者,男性也会被伴侣殴打;父母与未成年子女之间;成年子女与年迈父母之间,也会有家暴情况发生。所以,监护、寄养、同居、离异等关系的人员之间发生的暴力也被纳入到家庭暴力中,受到法律约束。

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是违法犯罪行为!家暴可能涉及民事、行政和刑事三个方面的责任。在民事方面,家庭暴力是离婚的法定理由,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最新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提到:同居关系中双方共同生产经营等产生的混同财产,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分割。

同时,如果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时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反家庭暴力法第34条规定,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第十八条 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单独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

第十九条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缓收、减收或者免收诉讼费用。

最后,家庭暴力最为严重的法律后果是刑罚处罚,刑法中有一个罪名叫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虐待导致他人重伤死亡,那可以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如果故意把人打成重伤死亡,那就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最高可以判处死刑。


文章出处:北京婚姻律师张丽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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