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我最近发现我老公经常在直播间打赏女主播,我每个月省吃俭用的,他居然天天看那个擦边直播,看也就看了,还给人打赏了那么多钱,我要气死了,我得怎么要回来这笔钱,我觉得他在挥霍我们的共同财产,我能要回来么张律?
-问得巧了,如果是前几天问我,我会告诉不要抱太大希望,想从平台主播那要回钱款,几乎是不可能的。一般情况下,除非你有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你老公和那个女主播存在婚外情的不正当男女关系,这时候可以试图通过以不当得利为理由要求主播返还财产,但即你能胜诉,最后追回返还的金额也只能是主播从平台那里获得的提成收入,不能追回所有的打赏金额。
其次,如果无法要回这笔打赏,你打算以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为由,起诉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不仅仅要有证据证明你老公存在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还需要达到“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程度,何为“严重损害”?需要结合行为的性质、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造成的影响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
4月7号最高法起草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其中第五条关于【夫妻一方直播打赏款项的处理】是这样写的:
夫妻一方通过网络直播平台实施打赏行为,有证据证明直播内容含有淫秽、色情等低俗信息引诱用户打赏,另一方主张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请求网络直播平台返还已打赏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明显超出家庭一般消费水平打赏,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另一方以对方存在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请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共同财产的,或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打赏一方少分或者不分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目前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最高法明确表示: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并请在提出意见建议时说明具体理由。
按照以往的惯例,最终的解释定稿跟之前的征求意见稿不会有太大差别,所以你不用着急,还是那句话,先让子弹飞一会儿,咱们静候佳音。
文章出处:北京婚姻律师张丽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