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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以分手相逼,要求婚房加名,我该怎么办?

作者:王雨露离婚律师时间:2024年03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21次举报

粉丝提问:婚前房子,婚后加名:属于共同财产么?

粉丝:张律师,我女朋友,想让我婚前买的房子加上他的名字,才答应我跟他结婚,我想着现在婚姻法改了,婚前财产再也不会随着时间积累转化成婚后财产,加不加名都一样,就松口答应她了。想跟您确认下,没错吧?

回答:不是这样的,没有特殊情况加了名字会被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共同共有的财产来处理的;


粉丝:所以,如果我们如果真的有天感情破裂,我举全家之力买的房子,就要被分走一半了么?
律师:那倒也不一定。法官在办理离婚案件分割房产时,是会考虑双方出资贡献的,比如是否共同还贷了,谁出多少,再加上自己出的那部分的增值部分,还是会还给谁的。除了还贷问题,还会考虑婚龄长短、养育孩子等情况的。比如说,婚龄很短,没有孩子,基本按照双方出资贡献比例分割。所以,如果婚龄很长也养育了孩子,考虑到对方对家庭的贡献,即使对方出资很少也有可能五五分割的。


文章出处:北京婚姻律师张丽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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