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雨露离婚律师 00:00-23:59
王雨露离婚律师
让每一段婚姻善始善终——用情与理的交融,给您最好的婚姻家庭解决方案。
17707310107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不立遗嘱,独生子女也不能继承父母全部遗产!小心亲人变仇人!

作者:王雨露离婚律师时间:2024年01月1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13次举报

小陈是独生子,在父母相继离世后,办理过户手续时却被告知不能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

为什么独生子女也不能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为什么父母离世后,叔叔还要来争遗产?

根据《民法典》遗产继承顺序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所以父母离世后,父母的配偶、子女、父母的父母都是第一继承人各占财产的三分之一。如果第一继承人离世的,就有代位继承。意思就是说父母离世后,你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是第一继承人,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都离世了他们的子女就是代位继承。

这个时候来跟你分你父母遗产的可就多了,你的叔叔、你的舅舅都有权利继承你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遗产。他们都能来分那三分之一。

不想七大姑八大姨的来分父母遗产,唯一的方法就是让父母立遗嘱。

遗嘱表明,财产只赠与你一人与他人无关,这些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也与你伴侣无关。把每一处房产、汽车、存款、股票基金等资产都写清楚。这样就算是结婚后再离婚这些财产也只属于你一人,不会被分走。

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遗嘱的方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注明年月日,并签名;

代书、口头、录音的遗嘱方式,必须有两个以上合格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否则所立遗嘱无效。

口头遗嘱形式只能在危急的情况下采用。

如果立了多份遗嘱,只以最后一份遗嘱为有效遗嘱。


文章出处:北京婚姻律师张丽珍

王雨露离婚律师 已认证
  • 湖北美宜家(长沙)律师事务所
    • 17707310107
    • 湖北美宜家(长沙)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5年

    • 用户点赞

      1次 (优于79.82%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4147分 (优于96.5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232篇 (优于99.84%的律师)

    版权所有:王雨露离婚律师IP属地:湖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544412 昨日访问量:2161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