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的大额转账法律明确规定是需要酌情返还的,那问题来了,多少才算大额呢?有没有一个清晰的分界线呢?
现在恋爱分手起诉法院要求对方返还恋爱转账的情况不算少见,就我接手办理的案件中,每个案子对于“大额”的定义都不一样。一个案例法院把转账超过“1000”的都算做大额转账,原因是恋爱双方都属于低收入水平,相对于两方的工资水平,1000元已经算是大额了。也有双方经济水平较高的,转账超过3000或者5000的算大额。
不难发现,“大额”的标准并不清晰,最主要的还是通过双方的整体水平来判定,而不是说有一个全国统一的线。同样是消费3000,对方年入百万,就不是大额,对方月入三千那就算大额了,当然具体还是要看法官会怎么判。如果你也处于这样的纠纷,可以先看看转账记录,转账多的那方会比较有优势,如果聊天记录中说明了“会还的”,“是借款”那败诉的风险就会很高!
在恋爱期间的大额转账,如果是基于双方自愿,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是借款,那么很可能会被视为是赠与。一旦转账完成,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不能要求对方归还。恋爱中的消费金额最扯皮了,什么情况都有,什么判法也都有,有条件只能请律师帮自己尽力争取了。
文章出处:北京婚姻律师张丽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