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收到网友的私信咨询,说丈夫出轨小三怀孕后要天价抚养费。
说是小三刚怀孕的时候,就去单位闹要自杀威胁,男方被迫之下签订了一次性给付抚养费的协议,数额高到离谱。家境普通,卖了房子借了信用贷才凑齐大部分,还差几十万没给,现在房子卖了户口成问题,家里还有两个孩子上学成问题。
问强迫签订的协议算不算数?算不算转移侵害夫妻共同财产?
出轨、借钱给小三巨额抚养费、被迫租房子住、俩孩子上学成问题,这种情况确定第一步不考虑和对方离婚么?
按照法律来说,如果能证明对方以胁迫手段,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实施的行为,您丈夫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但需要注意受到胁迫行为的时间节点,从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另外,如果给付私生子的抚养费,明显高于正常标准,或您丈夫的行为,被认定为无权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是有权要求追回的。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抚养费的标准,还是有些许差异的。
以北京为例,无论收入多高,常规的抚养费也不过介于2000~3000元/月之间。若明显高于常规抚养费标准的部分,作为合法妻子可以考虑追回。
文章出处:北京婚姻律师张丽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