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放弃抚养权的妈妈,就是“坏妈妈”吗?
有一位妈妈,哭着来向我咨询:
她做了家庭主妇5年,操劳着生活琐事和小孩的成长,没有精力再好好经营婚姻,也没有发现丈夫的异常举动,第五年才发现对方出轨了,而且已经有3个年头了,心灰意冷,分了财产离婚了,但是没有要孩子的抚养权。
她问我:离完就后悔了,但是我与社会脱节,不想带着那么小的孩子受苦,我没争抚养权,就是个坏妈妈!”
这本来是一个思考已久、为了孩子好的决定,但是不到一个月她就开始纠结、后悔,尤其现在的社会舆论压力太大了,把生儿养儿的责任都给了妈妈,还无限拔高母亲的“爱”,这更让她痛苦难过与纠结。
离婚出于对孩子的考究和自己的能力问题,没有争取抚养权,当然不能说这就是坏妈妈。
没有抚养权,但是有探视权,仍然可以参与到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因为财力不允许,被迫和孩子分离这很痛苦,那么好好工作,好好生活,努力为孩子创造一个好的环境,也许对孩子更好,也更能够表现自己的爱
文章出处:北京婚姻律师张丽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