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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也会犯重婚罪?当事人血泪教训!

作者:王雨露离婚律师时间:2023年04月0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17次举报

我的后台经常会收到一些单身女性控诉自己被骗婚的血泪史。

作为执业15年的婚姻家事律师,我想告诫一些未婚女性择偶时要擦亮眼睛,与其等到发现自己被骗时着急忙慌的寻求律师帮助,还不如提前做好风险把控才是最重要的。

因为我发现有许多女性,她们相貌端丽,聪明能干,但就偏偏没有识破一个男人有婚姻事实的身份。

就拿我曾经接到咨询的一个当事人来说吧,这个姑娘来律所时,我第一眼看到她,长着一张会说话的眼睛,灵动惹人怜爱,说话节奏快,条理清晰。

按说这样的一个女性,身边不少单身男性为她趋之若鹜,可她偏偏就爱上了一个有老婆的男人。

当我问她为何会被这个男人弄得五迷三道的,而且中毒很深。她自己也说不明白,我猜测是这个男人在她身上也提供了一定的情绪价值。


她和这假老公的相识,是因工作关系,经常拜访客户,每次的关心很自然也不过于热情。分寸感拿捏得恰到好处,

有次当事人的母亲因为因身体不好需要做手术,大家都知道北京三甲重点医院病房紧张,第一晚她们母女俩只能挤在医院的过道,假老公知道后联系了他的学生,谎称他的丈母娘在他们医院,请他帮忙照顾一下。

就这样她被彻底感动了,可一想到他是个已婚男人,每次都有条件地回绝他“除非你离了婚,否则别来找我”。

后来这个男人当着她的面,亲自跟妻子视频通话,明确表示他爱她,要和她离婚,不过对方也决绝地回应了他,扬言道不会善罢甘休,也不让他俩好过。

没过多久,这个男人拿着离婚协议书给当事人看,告知她离婚程序已经启动。

她看到这儿,热泪盈眶,一把抱住了这个假老公,两个人迅速同居在了一起。

哎!这个傻姑娘,办理离婚和已经离婚明明是两个概念,这么简单的道理她怎么能不知道呢?


故事总会是有反转的,没错,俩人同居了半年后,当事人发现自己怀孕了,这个时候假老公慌了。

假老公的母亲这时突然亲自出面,让那个男人放弃与当事人的同居关系。

假老公一开始安慰她,到最后逼着她放弃这个孩子,这让她瞬间崩溃。

她找我的时候,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但是哭又能有什么用呢?对于这件事儿,我只能无奈地告诉她,目前她没有任何法律挽救措施。因为:

第一,她明知道对方已婚尚未离婚仍然合其生活在一起,这种关系本来就是为法律不允许的。男方的母亲没说错,她甚至存在重婚的可能,所以法律不会保护她。

第二,对于她尚未出生的孩子,如果选择保留,那么她首先需要取得孩子和假老公之间的亲子关系证明,方能以孩子的名义想对方主张抚养费,且抚养费数额是有限的。

无论她多么不甘心,但对方的作为实际上已经做了选择,而她只是不被选择的一方。


其实故事讲到这里就该结束了,可是借着这个故事还是想给各位未婚女性的3个忠告:

1、别去做第三者,无论主动还是被动。

因为在一方婚姻存续期间和对方同居是非常危险的一件事,你可能触及重婚罪。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实施后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2、明知对方还在婚姻中但相信对方正在办理离婚或在离婚诉讼中而和对方恋爱和同居,不构成法律下的“骗婚”。

爱情骗子到处都有,但构成诈骗的只是那些以结婚为由骗取钱财的才是“骗婚”。

3、爱情是美好的,但现实是骨感的。不要过分贪恋男人给你的情绪价值。

已婚男人的正在离婚或离婚诉讼中永远都是一个传说,是否相信或者放弃都是你自己的选择。

很多时候戒掉对情绪价值的贪恋,感情会顺利很多。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如果选错了,放弃并及时抽身也是一种明智的选择。


文章出处:易轶律师说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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